卷第五十三 十迴向品第二十五之七

*三十七支節諸骨。

佛子。菩薩摩訶薩布施乞者支節諸骨。如法藏菩薩。光明王菩薩。及餘無量諸大菩薩。施其身分支節骨時。見乞者來生愛樂心。歡喜心。淨信心。安樂心。勇猛心。慈心。無礙心。清淨心。隨所乞求皆施與心。

疏 前云骨髓。髓已前明。而加支節諸骨。若合者。但是一事。謂支節之骨。若開支節。自是一事。如節節支解等。即前列所無。

菩薩摩訶薩施身骨時。以諸善根如是迴向。所謂願一切眾生得如化身。不復更受骨肉血身。願一切眾生得金剛身。不可破壞無能勝者。願一切眾生得一切智圓滿法身。於無縛無著無繫界生。

疏 迴向行中。言無繫界者。即涅槃界。

願一切眾生得智力身。諸根圓滿不斷不壞。願一切眾生得法力身。智力自在到於彼岸。願一切眾生得堅固身。其身貞實常無散壞。願一切眾生得隨應身。教化調伏一切眾生。願一切眾生得智熏身。具那羅延支節大力。

疏 言具那羅延支節大力者。如涅槃校量。

鈔 言具那羅延者。即涅槃北經第十一。南本第十現病品。因佛現臥。迦葉恠間。如來已離病惱。何故倚臥。便校量佛力云。十小牛力。不如一大牛力。十大牛力。不如一青牛力。十青牛力。不如一凡象力。十凡象力。不如一野象力。次四牙象。次雪山白象。次香山象。次青象。次黃象。次赤象。次白象。次山象。次優鉢羅象。次芬陁利象。次一力士。次鉢健提。次八臂那羅延。次十住菩薩一節之力。皆前前之十。不及後後之一。如前六重。故知佛力不可思議。

願一切眾生得堅固相續不斷絕身。永離一切疲極勞倦。願一切眾生得大力安住身。悉能具足精進大力。願一切眾生得徧世間平等法身。住於無量最上智處。願一切眾生得福德力身。見者蒙益遠離眾惡。願一切眾生得無依處身。皆得具足無依著智。願一切眾生得佛攝受身。常為一切諸佛加護。願一切眾生得普饒益諸眾生身。悉能徧入一切諸道。願一切眾生得普現身。普能照現一切佛法。

疏 言暜照現身者。如淨明鏡。無不現故。餘可知。

願一切眾生得具足精進身。專念勤修大乘智行。願一切眾生得離我慢貢高清淨身。智常安住無所動亂。願一切眾生得堅固行身。成就大乘一切智業。願一切眾生得佛家身。永離世間一切生死。是為菩薩摩訶薩施身骨時善根迴向。為令眾生得一切智永清淨故。

疏 所為中。言得智者。智為萬德之骨故。

*三十八施身皮。

佛子。菩薩摩訶薩見有人來。手執利刀乞其身皮。心生歡喜諸根悅豫。譬如有人惠以重恩。逢迎引納敷座令坐。曲躬恭敬而作是念。此來乞者甚為難遇。斯欲滿我一切智願。故來求索饒益於我。歡喜和顏而語之言。我今此身一切皆捨。所須皮者隨意取用。猶如往昔清淨藏菩薩。金脇鹿王菩薩。及餘無量諸大菩薩等無有異。

疏 引例中。清淨藏菩薩。未見同名。智論十六中。如毒龍受一日戒。被剝五色皮。忍而施之。云云。言金脇鹿王者。智論。及菩薩本緣集經第三說。金脇鹿救於溺者。彼人背恩。告王取鹿。大例名同。而非施皮。

鈔 智論者。論云。問曰。已知尸羅相。云何波羅蜜。答曰。有人言。菩薩持戒。寧自失身。不毀小戒。是為尸羅波羅蜜。如上蘇陀摩王經中所說。不惜身命以全禁戒。如菩薩本身,曾作大力毒龍。若眾生在前。身力弱者。眼視便死。身力強者。氣往而死。是龍曾受一日禁戒。出家求靜。入林樹間。思惟坐久。疲懈而睡。龍法睡時。復形如蛇。身有文綵。七寶雜色。獵者見之。驚喜言曰。此乃希有難得之皮。獻上國王以為服飾。不亦宜乎。便以杖按其頭。以刀剝其皮。龍自念言。我力如意。傾覆此國。其如反掌。此人小物。豈能困我。今以持戒故。不計此身。當從佛語。於是自忍。眠目不視。閉氣不息。憐愍此人。為持戒故。一心受剝。不生悔意。既以失皮。赤肉在地。時日大熱。蜿轉土中。欲趣大水。見諸小蟲。來食其身。為持戒故。不復敢動。自思惟言。我今此身。以施諸蟲。為佛道故。今以肉施。以充其身。後成佛時。當以法施。以益其心。如是誓已。身乾命終。即生第二忉利天上。爾時毒龍。即今我身。釋迦佛是。是時獵者提婆達多等六師。是諸小蟲輩。釋迦佛初轉法輪八萬諸天得道者。是菩薩護戒。不惜身命。決定不悔其事如是。名尸羅波羅蜜。釋曰。雖本明戒。正是施皮耳。菩薩本緣經。亦有此緣。其事更廣。先為大龍。有大勢力。或化身為人。與諸龍女。共相娛樂。至毘陁山幽邃之處。金翅欲食。欲來諸山。碎壞泉池。令其枯涸。諸龍龍女。化為女人。來附此龍。龍為金翅。說慈心法。令反本宮。後為諸龍說慈心法。亦令行慈。後捨諠就靜。山間齋戒。多日困乏。暫臥止息。遂遇惡人。餘同上。智論。及菩薩本緣經者。經云。菩薩過去墮畜生中而為鹿身。兩脇金色。脊似瑠璃。餘處雜厕。種種難名。髀如硨磲。角如金精。其身莊嚴。如七寶藏。身色光燄。如日初出。諸天敬重。為立名字。名金色鹿。善解人言。為諸群鹿。宣說正法。為大利益。下取意畧引。至一河邊。瀑水泛溢。損壞樹岸。見一溺人。投水救之。其人得濟。白鹿王言。君即是我再生父母。何以報德。鹿王言。我無所須。以身皮玅。常恐人見。當嘿汝言。知恩之人。具多功德。不知恩者。多受苦報。此人背恩。還白王知。王即命駕。令此溺人。引至鹿所。鹿王正睡。有烏啄耳。覺已瞻望。見王兵已近。乃安撫群鹿云。王為我來。汝勿驚怖。尋至王所。溺者指言。此是鹿王。兩手墜落。王見是事。下馬詣鹿。鹿却慰王。令勿驚怖。我施一切眾生無畏。王遂讚言。汝雖獸身。非實畜也。王語鹿言。既施一切眾生無畏。為何令此溺人。兩手墮落。鹿王答言。如人犯官重法。自招其咎。此人自作自受。非我使 然。王便長跪。又云。白鹿。我從今日。長相歸依。鹿白王言。若能爾者。願賜此人無畏。如赤子想此人必墮地獄。故可憐愍。王益稱敬。願長為弟子。暜施諸鹿。令得無畏。敕令國內。不得遊獵殺害眾生。廣如彼說。更有九色鹿經。事緣一同。但云九色。又王夫人夜夢。託病。王為求之。許分半國。貪利見王。言知鹿處。當即面癩。後結會云。鹿即我身是。王即父王。夫人即先陁利。烏即阿難。溺人即調達。餘皆同也。釋曰。金色義同。非正捨皮。云大例相似。

菩薩爾時以諸善根如是迴向。所謂願一切眾生得微細皮猶如如來。色相清淨見者無厭。願一切眾生得不壞皮。猶如金剛無能壞者。願一切眾生得金色皮。如閻浮檀上妙真金清淨明潔。願一切眾生得無量色皮。隨其心樂現清淨色。願一切眾生得淨妙色皮。具足沙門善輭清淨如來色相。願一切眾生得第一色皮。自性清淨色相無比。願一切眾生成就如來清淨色皮。以諸相好而自莊嚴。願一切眾生得妙色皮。放大光明普照一切。願一切眾生得明網皮。如世高幢放不可說圓滿光明。願一切眾生得潤澤色皮。一切色相悉皆清淨。是為菩薩摩訶薩施身皮時善根迴向。為令眾生皆得一切嚴淨佛剎。具足如來大功德故。

疏 願中云。相好皮者。謂金色等。

鈔 相好者。相謂三十二相中第十五。身皮金色。好者。八十種好中第十六。世尊身皮潤滑柔軟。光悅鮮淨。塵垢不著。故疏云等。

疏 所為云淨佛剎者。皮為外相故。

*三十九施手足指。

佛子。菩薩摩訶薩以手足指施諸乞者。如堅精進菩薩。閻浮提自在王菩薩。及餘無量諸大菩薩。菩薩爾時顏貌和悅。其心安善無有顛倒。乘於大乘。不求美欲。不尚名聞。但發菩薩廣大之意。遠離慳嫉一切諸垢。專向如來無上妙法。佛子。菩薩摩訶薩如是施時。攝諸善根悉以迴向。願一切眾生得纖長指。與佛無異。願一切眾生得[月*庸]圓指。上下相稱。願一切眾生得赤銅甲指。其甲隆起清淨鑒徹。願一切眾生得一切智勝丈夫指。悉能攝持一切諸法。願一切眾生得隨好指。具足十力。願一切眾生得大人指。纖[月*庸]齊等。願一切眾生得輪相指。指節圓滿文相右旋。願一切眾生得如蓮蕐卍字旋指。十力業報。相好莊嚴。願一切眾生得光藏指。放大光明照不可說諸佛世界。願一切眾生得善安布指。善巧分布網縵其足。是為菩薩摩訶薩布施指時善根迴向。為令眾生一切皆得心清淨故。

疏 迴向十願。纖長者量。

鈔 纖長者。直就事說。若約相好。纖長是相。即三十二中第三相。

疏 圓者形。

鈔 圓是第二好。

疏 赤銅者色。

鈔 赤銅是第一好。

疏 能攝者力。此以智為指。

鈔 能攝者。持法界故。亦第五十三好。

疏 隨好者玅。言十力者。隨一一指。能持一切世界等。

鈔 隨好者。總指。由此一句。故別名云為力為色等。亦瑜伽二十指皆殊玅。為二十隨好也。

疏 齊等者。不參差。

鈔 齊等者不參差。即第三隨好。云各等無差。

疏 輪相等者。梵本云。願一切眾生。得十指端。裏面皆有千輻輪相。所餘節中。裏面皆有本那伽吒。及以塞縛悉底迦相。相間莊嚴。準此。則圓滿之言。應云滿缾。右旋之言。應云有樂。若準觀佛三昧海經。一一指節端。有十二輪相現。八中準梵本。願得大蓮蕐難提迦物多。相指。卻是右旋。十力業報者。亦十種大那羅延幢勇健法也。相即纖等。好即殊玅。有云萬字旋者。約中文也。準三昧海經。指端各有萬字相。萬字點間有千輻輪相。網縵者。經云。歛指不現。張時即現。如真珠網。分明可愛。餘可知。所為云得清淨心者。得指由心故。

*四十施連肉爪。

佛子。菩薩摩訶薩請求法時。若有人言。汝能施我連肉爪甲。當與汝法。菩薩答言。但與我法。連肉爪甲隨意取用。如求法自在王菩薩。無盡菩薩。及餘無量諸大菩薩。為求法故。欲以正法開示演說饒益眾生。一切皆令得滿足故。捨連肉爪甲與諸乞者。菩薩爾時以此善根如是迴向。所謂願一切眾生皆得諸佛赤銅相爪。願一切眾生得潤澤爪。隨好莊嚴。願一切眾生得光淨爪。鑒徹第一。願一切眾生得一切智爪。具大人相。願一切眾生得無比爪。於諸世間無所染著。願一切眾生得妙莊嚴爪。光明普照一切世間。願一切眾生得不壞爪。清淨無缺。願一切眾生得入一切佛法方便相爪。廣大智慧皆悉清淨。願一切眾生得善生爪。菩薩業果無不淨妙。願一切眾生得一切智大導師爪。放無量色妙光明藏。是為菩薩摩訶薩。為求法故。施連肉爪甲時善根迴向。為令眾生具足諸佛一切智爪無礙力故。

疏 言赤銅相者。即是小相。五無比者。事爪則不染塵垢。智爪則不染境相。言善生者。善業生故。有云西域方言。謂善生為端正。餘可知。所以求法偏語施爪者。一則以引例中。有現事故。下入火求法。亦準此通。二有所表。以爪能[國*瓜]取。順求義故。下入火求者。表難取故。故智論云。般若波羅蜜。猶如大火聚。四邊不可取。無取亦不取故。

*四十一求法入火。

佛子。菩薩摩訶薩求佛法藏。恭敬尊重生難得想。有能說者來。語之言。若能投身七仞火坑。當施汝法。菩薩聞已。歡喜踊躍。作是思惟。我為法故。尚應久住阿鼻獄等一切惡趣受無量苦。何況纔入人間火坑。即得聞法。竒哉正法。甚為易得。不受地獄無量楚毒。但入火坑即便得聞。但為我說。我入火坑。如求善法王菩薩。金剛思惟菩薩。為求法故。入火坑中。

疏 施行中言七仞者。一仞七尺也。

鈔 求法入火者。三地有文。又賢愚經云。又復世尊。過去久遠無量阿僧祇劫。此閻浮提。有大國王。名曰梵天。王有太子。字曇摩鉗。好樂正法。四方求法。周徧不獲。愁悶懊惱。帝釋化為婆羅門。來詣王所。王請就座。為說玅法。婆羅門言。學之甚難。云何便說。太子審問。答言。若能作大火坑。令深十丈。滿中熾火。自投於中。為供養者。吾乃與法。太子如教。羣臣諫喻。令愍我等。婆羅門言。吾不相逼。若不爾者。吾不說法。王知意定。令使乘八千里象。宣告一切。太子却後七日。求法入火。諸小王等。遠近皆集。悲哀勸喻。太子告言。我於久遠生死之中。喪身無數。人中為貪。更相殘害。天上壽盡。失欲憂苦。地獄之中。火燒湯煑等。受無量苦。未曾為法。吾今以此臰穢之身。為法供養。云何止我。將欲投火。先請說法。時婆羅門為說偈云。常行於慈心。除去恚害想。大悲愍眾生。矜傷為雨淚。修行大喜心。同已所得法。救護以道意。乃應菩薩行。聞說法已。便投火坑。帝釋梵王,各執一手而歎之言。一切生類。賴太子安。何為投火。喪他父母。太子答言。為無上道。不惜身命。纔投於火。火變花池。太子安然坐蓮蕐臺。諸天雨花。沒至於膝。爾時梵天王者。淨梵王是。

菩薩爾時以此善根如是迴向。所謂願一切眾生住佛所住一切智法。永不退轉無上菩提。願一切眾生離諸險難。受佛安樂。願一切眾生得無畏心離諸恐怖。願一切眾生常樂求法。具足喜樂。眾法莊嚴。願一切眾生離諸惡趣。滅除一切三毒熾火。願一切眾生常得安樂。具足如來勝妙樂事。願一切眾生得菩薩心。永離一切貪恚癡火。願一切眾生悉得菩薩諸三昧樂。普見諸佛心大歡喜。願一切眾生善說正法。於法究竟常無忘失。願一切眾生具足菩薩神通妙樂。究竟安住一切種智。是為菩薩摩訶薩。為求正法投火坑時善根迴向。為令眾生離障礙業。皆得具足智慧火故。

疏 迴向行中。初及第九。約求法為願。餘約入火為願。

*四十二為求法護法。

佛子。菩薩摩訶薩。為求正法。分別演說。開菩薩道。示菩提路。趣無上智。勤修十力。廣示一切智心。獲無礙智法。令眾生清淨。住菩薩境界。勤修大智。護佛菩提時。以身具受無量苦惱。如求善法菩薩。勇猛王菩薩。及餘無量諸大菩薩。為求法故受無量苦。乃至攝取誹謗正法惡業所覆魔業所持極大惡人。彼所應受一切苦惱。以求法故。悉皆為受。

疏 受眾苦者。如香城粉骨。雪嶺忘軀。其類非一。

鈔 如香城粉骨等。下句即涅槃。上句即大般若。般若文廣。今依大品二十七畧引經云。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求般若者。當如薩陁波崙。此云常啼。欲求般若。不惜身命。聞空中聲。汝但東行。莫憚勞苦。即當得聞。菩薩聞已。作是念言。令我東行。何時何處。當聞般若,即住立啼泣。經于七日。空中有佛。即語之言。從此東行。五百由旬。有城名眾香。彼有菩薩。名曇無竭。此云法尚。日中三時。宣說般若波羅蜜。心念欲往。即得無量三時法門。諸佛慰喻。忽然不現。欲見法尚。自念貧無。何以供養。遂欲賣身。中路有城。以魔蔽故。竝無人聞賣身之聲。唯有城中長者女聞。帝釋化為婆羅門云。我不要人。唯要人血髓。用祀天神。菩薩遂刺左臂出血。割右髀肉。復當破骨出髓。時長者女樓上遙見。下問其故。答云。我欲供養法尚。求聞般若。女遂止之。許供所須。與共同往。帝釋即時復天身云。我相試耳。欲求何願。答云。與我無上菩提。帝釋言。是佛境界。非我所能。更何所求。答云。無所求。帝釋乞令其身如故。菩薩許之。平復如故。釋曰。此即粉骨。言香城者。彼眾香城七重。欲往彼故。又至彼城。刺血灑地故。言雪嶺亡軀者。即涅槃第十四聖行品。明世尊昔在雪山修行。為求菩提。帝釋化為羅剎。去其不遠。遂說半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菩薩忽聞。豎髮舉視。遂見羅剎。初疑其人。若聞此偈。不合受此可畏之身。又思或於過去佛所曾聞。尋往問言。汝於何處得是過去離怖畏者所說半偈。半如意珠耶。羅剎言曰。我饑讇言。菩薩請言。汝所說者。義味不盡。為我說終。我當終身為汝弟子。供給所須。又言。我今饑苦。終不能說。菩薩問言。汝須何食。羅剎答言。我所飲者。唯人熱血。我所食者。唯人暖肉。我飛行處處而不能得。菩薩請言。但為我說。我聞偈已。以身奉施。羅剎又言。誰當信汝。菩薩答言。釋提桓因。大梵天王。得他心者。諸佛菩薩。以為證明。次脫衣服。以敷高座。羅剎坐已。說餘半偈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羅剎又言。偈已說竟。當施我身。菩薩是時。深思此義。若石若壁。若樹若道。書寫此偈。後升樹上。投身而下。未至於地。虛空之中。發種種聲。稱歎菩薩。上至阿迦膩吒天。釋復本身接之。安置平地。稱讚善哉。真是菩薩。必成正覺。願見濟度。禮足而去。因此乃超彌勒菩薩十二劫。在先成佛。言其類非一者。如菩薩本緣經說。虔闍那梨王。愛樂正法。廣召賢達。有婆羅門應詔而至。令王剜身千燈。經停七日。廣集眷屬。遂剜千燈。燈如錢大。添滿油竟。請說偈法。婆羅門說偈言。常者皆盡。高者亦墮。合會有離。生必有死。聞竟 然燈。又發願言。願成菩提。然大法燈。照於一切。帝釋問云。得無悔耶。答言。不悔。若不虛者。平復如故。言畢平復。賢愚經第一。亦有此緣。名虔闍婆梨。又有釘身千道。涅槃二十二。亦有賣身重法之緣。恐繁不引。八十經中。普賢自說求法因緣。第三地中。亦說求法。內外無恡。

以此善根如是迴向。所謂願一切眾生永離一切苦惱逼迫。成就安樂。自在神通。願一切眾生永離諸苦得一切樂。願一切眾生永滅苦蘊。得照現身恒受安樂。願一切眾生超出苦獄。成就智行。願一切眾生見安隱道離諸惡趣。願一切眾生得法喜樂。永斷眾苦。願一切眾生永拔眾苦。互相慈愛無損害心。願一切眾生得諸佛樂。離生死苦。願一切眾生成就清淨無比安樂。一切苦惱無能損害。願一切眾生得一切勝樂。究竟具足佛無礙樂。是為菩薩摩訶薩為求法故。受眾苦時善根迴向。為欲救護一切眾生令離險難。住一切智無所障礙解脫處故。

*四十三求法。捨海內所南。即捨王位所統也。

佛子。菩薩摩訶薩處於王位求正法時。乃至但為一文一字一句一義。生難得想。能悉罄捨海內所有。若近若遠國土城邑。人民庫藏。園池屋宅。樹林華果。乃至一切珍奇妙物。宮殿樓閣。妻子眷屬。及以王位。悉能捨之。於不堅中求堅固法。為欲利益一切眾生。勤求諸佛無礙解脫。究竟清淨一切智道。如大勢德菩薩。勝德王菩薩。及餘無量諸大菩薩。勤求正法。乃至極少。為於一字。五體投地。正念三世一切佛法愛樂修習。永不貪著名聞利養。捨諸世間自在王位。求佛自在法王之位。於世間樂。心無所著。以出世法長養其心。永離世間一切戲論。住於諸佛無戲論法。

疏 可知。

菩薩爾時以諸善根如是迴向。所謂願一切眾生常樂惠施一切悉捨。願一切眾生能捨所有心無中悔。願一切眾生常求正法。不惜身命資生之具。願一切眾生悉得法利。能斷一切眾生疑惑。願一切眾生得善法欲。心常喜樂諸佛正法。願一切眾生為求佛法。能捨身命及以王位。大心修習無上菩提。願一切眾生尊重正法。常深愛樂。不惜身命。願一切眾生護持諸佛甚難得法。常勤修習。願一切眾生皆得諸佛菩提光明。成菩提行。不由他悟。願一切眾生常能觀察一切佛法。拔除疑箭心得安隱。是為菩薩摩訶薩為求正法捨國城時善根迴向。為令眾生知見圓滿。常得住於安隱道故。

疏 迴向行中。言疑箭者。如涅槃說。人中毒箭。應速拔之。若妄分別,未究而終故。

*四十四為王斷殺等。

佛子。菩薩摩訶薩作大國王。於法自在。普行教命令除殺業。閻浮提內城邑聚落。一切屠殺皆令禁斷。無足二足四足多足種種生類。普施無畏無欺奪心。廣修一切菩薩諸行。仁慈莅物不行侵惱。發妙寶心安隱眾生。於諸佛所立深智樂。常自安住三種淨戒。亦令眾生如是安住。菩薩摩訶薩令諸眾生住於五戒永斷殺業。

疏 施行中。自住三聚淨戒。令他住於五戒。是為法施。五戒殺初。故此偏語。若望所殺。是無畏施。

以此善根如是迴向。所謂願一切眾生發菩薩心。具足智慧。永保壽命。無有終盡。願一切眾生住無量劫供一切佛。恭敬勤修更增壽命。願一切眾生具足修行離老死法。一切災毒不害其命。願一切眾生具足成就無病惱身。壽命自在能隨意住。願一切眾生得無盡命。窮未來劫住菩薩行。教化調伏一切眾生。願一切眾生為壽命門。十力善根於中增長。願一切眾生善根具足。得無盡命成滿大願。願一切眾生悉見諸佛供養承事。住無盡壽修習善根。願一切眾生於如來處善學所學。得聖法喜無盡壽命。願一切眾生得不老不病常住命根。勇猛精進入佛智慧。是為菩薩摩訶薩住三聚淨戒。永斷殺業善根迴向。為令眾生得佛十力圓滿智故。

*四十五救於形殘。

佛子。菩薩摩訶薩見有眾生心懷殘忍。損諸人畜所有男形。令身缺減。受諸楚毒。見是事已。起大慈悲而哀救之。令閻浮提一切人民皆捨此業。菩薩爾時語其人言。汝何所為。作是惡業。我有庫藏百千萬億。一切樂。具悉皆充滿。隨汝所須。盡當相給。汝之所作眾罪由生。我今勸汝莫作是事。汝所作業不如道理。設有所獲於何可用。損他益己終無是處。如此惡行諸不善法。一切如來所不稱歎。作是語已。即以所有一切樂具盡皆施與。復以善語為說妙法令其歡悅。所謂示寂靜法。令其信受。滅除不善修行淨業。互起慈心不相損害。彼人聞已永捨罪惡。

疏 初施行中。具足三施。於中三。初覩境興悲。次菩薩爾時下。以法諫喻。後作是語下。財法雙救。財救所害之現苦。法救能害之當苦。示寂靜滅。修淨業道。滅集因故。俱舍論說。昔有黃門。救五百牛毀形之事。善根力故。男形具足。

鈔 俱舍論說等者。與西域記第一全同。彼云。是屈支國。舊曰龜玆國。城西門外。路之左右。各立佛像。高九十餘尺。五年修設一大會。西北渡河。至阿奢里貳伽藍。(唐言奇特。)相傳云。昔此國先王。崇敬三寶。將欲遊方。觀禮聖跡。乃命母弟。攝知留事。其弟受命。竊自割勢。防未萌也。封之金函。持以上王。王曰。斯何謂也。對曰。駕迴之日。乃可開發。即付執事。隨軍掌護。王之還也。果有搆禍者白王。王命監國婬亂中宮。王聞震怒。欲置嚴刑。弟曰。不敢逃責。願開金函。王遂發而觀之。乃斷勢也。曰。斯何異物。欲何發明。對曰。王昔遊方。命知留事。懼有讒禍。割勢自明。今果有徵。願垂照鑒。王深敬異。情愛彌隆。出入後庭。無所禁礙。王弟於後。行遇一夫。擁一百牛。欲視刑腐。見而懷念。引類增懷。我今形虧。豈非宿業。即以財寶。贖此羣牛。以慈善力。男形漸具。以形具故。遂不入宮。王怪而問之。乃陳其始末。王以為奇特。遂建伽藍。式旌美迹。傳芳後葉。從此立名。

菩薩爾時以此善根如是迴向。所謂願一切眾生具丈夫形。成就如來馬陰藏相。願一切眾生具男子形。發勇猛心修諸梵行。願一切眾生具勇猛力恒為主導。住無礙智永不退轉。願一切眾生皆得具足大丈夫身。永離欲心無有染著。願一切眾生悉得成就善男子法。智慧增長諸佛所歎。願一切眾生普得具於大人之力。常能修習十力善根。願一切眾生永不失壞男子之形。常修福智未曾有法。願一切眾生於五欲中。無著無縛心得解脫。厭離三有住菩薩行。願一切眾生成就第一智慧丈夫。一切宗信伏從其化。願一切眾生具足菩薩丈夫智慧。不久當成無上大雄。

疏 二迴向行中。修諸梵行。未必制心。後離欲心。必無身過。具男子形。但異女身。具大丈夫。必心懷道德。

是為菩薩摩訶薩禁絕一切毀敗男形善根迴向。為令眾生具丈夫形。皆能守護諸善丈夫。生賢聖家智慧具足。常勤修習丈夫勝行。有丈夫用。巧能顯示七丈夫道。具足諸佛善丈夫種。丈夫正教。丈夫勇猛。丈夫精進。丈夫智慧。丈夫清淨。普令眾生究竟皆得。

疏 四所為中。初令得果。後常勤下。令得起行。丈夫行者。涅槃十八云。一切男女。若具四法。即名丈夫。一近善知識。二聽聞正法。三思惟其義。四如說修行。又四相品。具四相故名為丈夫。

鈔 四如說修行者。此下餘經云。善男子。若男若女。具足四法。謂名丈夫。若有男子無此四法。即不得名為丈夫也。何以故。身雖丈夫。行同畜生。如來調伏若男若女。是故佛號調御丈夫也。又四相品。即南經。北經。即如來性品。卷當第四。言四相者。一者自正。二者正他。三者能隨問答。四者善解因緣義。前亦已引。意云。自正者。明信三寶。常住不移。寧以利刀割斷其舌。終不說言。如來法僧是無常也。二正他者。意云。隨機授法。智小未堪。說無常等。智大堪化。乃可具說常無常等。三能隨問答者。意云。善知如來制聽之意。隨問而說。如有問言。云何不施一錢得大施名。佛言。不食酒肉。施以酒肉。不飾香花。施以香花。無費一毫。施名流布。迦葉因言。食肉之人。不應受施。便為廣說斷肉之制。昔開三種。乃為漸損其貪耳。四善解因緣義者。意云。知佛有何因緣。初不說深。不廣制戒。後方說之。知未堪聞。故先未說。未有過失。故不廣制。隨過補之。然此四相。將為眾生。開大涅槃。為能開德。通是利他。若別說者。初一自利。自行非邪。故名為正。後三利他。令離邪過。故名正他。此一正是利他行體。後二化德。能隨問答。明知法藥自在。隨問巧答。四達根性。善知隨機授化因緣。上就能開以說。若就所開四者。經云。復次自正者。所謂得是大般涅槃。正他者。我為比丘說言。如來常存不變。隨問答者。迦葉。因汝問故。得廣為菩薩摩訶薩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說是甚深微玅義理。因緣義者。聲聞緣覺。不解如是甚深之義。不聞伊字三點。而成解脫涅槃。摩訶般若。成祕密藏。我今於此闡揚分別。為諸聲聞。開發慧眼等。餘廣如彼經。此中但取知其四事。名丈夫耳。

疏 又云。雖是女人。能信自身有佛性者。即是丈夫故。男子不信。即是女人。顯示七丈夫道。即丈夫用。道字梵本名為揭底。此云事業。晉本云。丈夫趣。與道相近。然七丈夫。總有多說。一約世間。瑜伽丈夫有其七義。一長壽久住。二玅色端嚴。三無病少惱。四非僕非女。非半擇迦。五智慧猛利。六發言威肅。七有大宗葉。具此七法。名為丈夫道。即是彼之因也。即下所列六句。小有開合。可以思準。前令具丈夫形。即非女等也。二依小乘。有七丈夫。即七賢聖。一隨信行。二隨法行。三信解。四見至。五身證。六慧解脫。七俱解脫。離世間品當說。此應不願成彼小乘。三依大乘。瑜伽七地。即七賢聖。如十住品初說。四依瓔絡。六位及信。即上生賢聖家。復有說言。即七善知。謂知法。知義。知時。知足。知自。知眾。知尊卑。故佛丈夫種。所謂大悲成十力等。為佛丈夫。丈夫正教。即內三藏。及外五明。餘文易了。

鈔 雖是女人下。亦即涅槃第九經末。前廣說女人之過竟。便云。善男子以是義故。諸善男子。善女人等。聽是大乘般涅槃經。常應訶責女人之相。求於男子。何以故。是大乘經典。有丈夫相。所謂佛性。若人不知是佛性者。我說是等名為女人。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說是人為丈夫相。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有佛性。當知是是。即是男子。釋曰。以此文證。宗五性者。都非丈夫。若具四德。不揀男女。即丈夫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