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門中初來意。
疏 來意有二。一前序。此正故。二前辨所依佛智。此辨能依之行。故次來也。
*二釋名。
疏 釋名者。隨緣順理造修名行。數越塵沙。寄圓辨十。仁王名為十止。就三學中。定心增故。梵網名為長養。長道五根故。若具梵本。應云功德蕐聚菩薩說十行品。則兼能說人。今文畧耳。
*三宗趣。
疏 宗趣可知。
論 將釋此品。約作三門分別。一釋品名目。二釋品來意。三隨文釋義。第一釋品名目者。此品正說十種行門。名為十行品。第二釋品來意者。此夜摩天宮。本意說十行品。為表此天蓮蕐開為晝。合為夜。為此天光自相照無有日月。但看蓮蕐開合而辨晝夜。名為時分天。夜摩者。梵語也。如此位菩薩。知眾生心欲開發時。應時引接。未應度者。與作得度因緣。以此處而表之。故於此處說十種行門。前之兩品。且明至此天處而稱歎之。此一品。正說十行門故。此品須來。明前之十住。猶依須彌之頂。此之十行依空所行。表行無著也。第三隨文解釋中。如經自有分劑。不煩科文。
*四釋文。品有七分。第一三昧分。
爾時功德林菩薩。承佛神力。入菩薩善思惟三昧。
疏 功德林入者。為眾上首故。表說十行。眾德建立故。承佛下。是入定因。入菩薩下。顯定別名。揀因異果。故名菩薩。巧順事理。揀擇無礙。無心成事。名善思惟。
*第二加分。文中三。一總辨作加因緣。
入是三昧已。十方各過萬佛剎微塵數世界外。有萬佛剎微塵數諸佛。皆號功德林。而現其前。告功德林菩薩言。善哉佛子。乃能入此善思惟三昧。善男子。此是十方各萬佛剎微塵數同名諸佛共加於汝。亦是毗盧遮那如來往昔願力。威神之力。及諸菩薩眾善根力。令汝入是三昧而演說法。
疏 文中四。一入是下。總標加因。二十方下加緣顯現。三告功德下。讚有加因四善男子下。雙顯加定因緣。文中二。一別顯所因。二結因所屬。今初亦有四因。一伴佛同加。十住文云。悉以神力。共加於汝。二主佛宿願。三主佛現威。四大眾機感。畧無助化善根。或是諸字中攝。餘義具於前會。二令汝下。結因所屬。
鈔 畧無助化者十住却有。經云。亦是汝勝智力。故云畧無。
*二辨加所為。
為增長佛智故。深入法界故。了知眾生界故。所入無礙故。所行無障故。得無量方便故。攝取一切智性故。覺悟一切諸法故。知一切諸根故。能持說一切法故。所謂發起諸菩薩十種行。
疏 有十一句。前十別明。後所謂下。一句總結。乃至起分。皆同前會。但住行之殊。
*三正辨加相。
善男子。汝當承佛威神之力而演此法。是時諸佛。即與功德林菩薩無礙智。無著智。無斷智。無師智。無癡智。無異智。無失智。無量智。無勝智。無懈智。無奪智。何以故。此三昧力。法如是故。爾時諸佛。各申右手摩功德林菩薩頂。
疏 文中三。一語業加。二意業加。三身業加。今初語業加。命其說。二是時下。意業加。與智慧。初總餘別。捷辨故。無斷辨故。前後二會。竝無此智。即是本覺之智。了因自得。悟不由師。假佛緣顯。故得云與。與無師智。竝是迅辨故。應辨故。無謬錯辨故。豐義味辨故。一切世間最上玅辨故。總策前七故。此七無勝故。上皆別顯。次下徵釋。三爾時下。身業加。增威力故。
鈔 捷辨等者。七辨之義。前文已有。十地更廣。
*第三起分。
時功德林菩薩。即從定起。
*第四本分。文二。初行體。
告諸菩薩言。佛子。菩薩行不可思議。與法界虗空界等。何以故。菩薩摩訶薩。學三世諸佛而修行故。
疏 行體者。若約所依。即前善思惟三昧為體。若約所觀。即二諦雙融。若約能觀。悲智無礙。今從教相。下四行為體。若約十行別體。即以十波羅蜜為體。義見初會。今就教相中。若直就經文。文分為二。一標顯。二徵釋。今初標行體難思。行即深心所修行海也。與法界虛空下。顯難思之相。深等法界。廣齊虛空。故心言罔及也。又超下位。名不思議。又即理之事行。同事法界之無量。等虛空之無邊。即事之理行。同理法界之寂寥。等虛空之絕相。此二俱非言之表詮。心之顯論。故難思議況二交徹。能令一行攝一切行。一位攝一切位。純雜無礙。故第十行云。入因陀羅網法界。成就如來無礙解脫。人中雄猛大師子吼。乃至到一切法實相源底故。又若唯遮者。則凡聖絕分故。非但遮常心言。亦應融常心言。是則於中思議不可盡也。遮融無二。則思與非思。體俱寂滅。方曰真不思議。
鈔 又若唯遮者下。融拂恐滯絕思議故。絕但是遮絕心言故融者。即言無言故。故云。於中思議不可盡。即用第八真如相迥向偈文云。菩薩住是不思議。於中思議不可盡。入是不可思議處。思與非思俱寂滅。上即前半意。從遮融無二下。即後半意也。
疏 二何以下。徵釋。何以因人之行。便叵思耶。菩薩摩訶薩下。釋云。同佛果故。佛窮事行之邊。極理行之際。斷一切障。證一切理。因圓果滿。融無障礙。菩薩同彼。寧可思議。
*第二正辨行相。
佛子。何等是菩薩摩訶薩行。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行。三世諸佛之所宣說。何等為十。一者歡喜行。二者饒益行。三者無違通行。四者無屈撓行。五者無癡亂行。六者善見行。七者無著行。八者難得行。九者善法行。十者真實行。是為十。
疏 文中三。一總徵其名。二標數顯勝。三徵數列名。初可知。二佛子下。標數。三世佛下。顯勝也。三何等為下。徵數列名。上徵下列。然與本業。名雖小異。而義意大同。一施悅自他。故名歡喜。約三施說。在因皆悅。故下經云。為令眾生生歡喜故。若就果說。財獲富饒。無畏。身心安泰。法施當獲法喜。皆歡喜義。此約隨相。本業云。始入法空。不為外道邪論所倒。入正位故。名歡喜行。此約離相。二三聚淨戒。亦益自他。故名饒益。或以後攝前。本業云。得常化一切眾生法。皆利眾生故。此唯據利他。三忍順物理名無違逆。彼云。得實法忍。無我我所。名無瞋恨。此約以後攝初。晉云無恚恨。亦是以初攝後。而實二忍順物。法忍順理以後導前。皆順事理。四勤無怠退名無屈撓。亦通三勤。彼云。常住功德。現化眾生。故名無盡。謂若有怠退。斯則有盡。而攝論三精進中。三名無弱無退無喜足。則是以後攝初。五以慧資定。離沈掉故。名無癡亂。彼云命終之時。無明鬼不亂。不濁正念。故名離癡亂。此但從一義。故下經云。於死此生彼。心無癡亂。六慧能顯發三諦之理。般若現前。故名善現。彼云。生生常在佛國中生。此但據得報。謂即空照有而能現生。七不滯事理。故名無著。彼云。於我無我。乃至一切法空故。此即涉有不迷於空。謂於我而無有我也。若於我無我皆不著者。則雙不滯也。以有不捨不受方便智故。八大願可尊故。又成大行願。乃能得故。故名難得。彼云。三世佛法中常敬順故。名尊重行彼約修心。此約難勝。九善巧說法。名善法行。彼經云。說法授人。動成物則故。同於九地法師位故。十言行不虛。故名真實。又稱二諦故。故彼經云。二諦非如。非相非非相。故名真實。然上約十度釋名。度各有三。竝見初會。
論 第一爾時已下。至是為十。有二十五行經。明同號功德林佛。共加持功德林菩薩正說十行分。於此分中。約作四門分別。一明三昧名。二明同號佛數。三明諸佛所以共入定菩薩同號。四明同號諸佛來加。第一明三昧名者。何以名善思惟三昧。三昧者。云離沈掉。定之異名。且約禪定中。有四種禪。一愚夫所行禪。二觀察義禪。三念真如禪。四如來禪。今云善思惟三昧者。是觀察義禪。為審定其法。善須觀察。正念思惟。安立法門。為後學者而作法則故。第二明同號佛數者。舉萬佛剎微塵數佛。皆號功德林。明若迷其心境。無明與無限剎塵不殊。若了達心源。智慧功德等十方而無盡。第三明所以與入定菩薩而同號者。以自一心洞曉。與法界福智無差。今此菩薩入此定門。以與一切諸佛。契同福慧。遂得同號佛來加持。明與十方諸佛智慧解行同故。福德功德同故。第四明同號佛來加者。有六種加。一言歎加。以言歎譽故。二毘盧遮那願力加。乘往願故。三毘盧遮那神力加。契佛神力故。四諸菩薩眾善根加。同善根故。五諸佛與智加。得十種無礙智故。六諸佛以手摩頂加。安慰許說法故。已下明功德林菩薩。即從定起。正說十種行門。如下十種行中。以十波羅密為體。
*第五說分十行。則為十叚。今初歡喜行。皆有三。一徵名。二釋相。三結名。今初。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歡喜行。
疏 初名。已如前釋。
*第二釋相分二。先畧辨體相。後修此行時下。廣顯名相。今初。瑜伽菩薩地。菩薩六度。各有九門。一自性。謂出行體。二者一切。謂能具行。三者難行。謂就中別顯。四一切門。謂行差別。五者善士。謂作饒益。六一切種。謂徧攝聖教。七者遂求。謂隨所須。八者與二世樂。謂於現在作大饒益。令得未來廣大安樂。九者清淨。謂勝離相。成波羅密。今文分三。以攝於九。一總標施主。二其心下。離所不應。三但為下。彰其意樂。今初。
鈔 瑜伽等者。即三十九為首。明法品已畧引之。今更具引。疏但通釋六度九門之相其列名。即論謂字已下。即是疏釋。今先具出布施九門。論嗢拖南曰。自性一切難。一切門善士。一切種遂求。二世樂清淨。一自性者。謂諸菩薩。乃至身財。無所顧惜。能施一切所應施物。無貪俱生思。及因此所發能施一切施物。身語二業。安住律儀阿笈摩見。定有果見隨所希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當知是名菩薩自性施。二一切施。畧有二法。謂內物外物。又一切施物。謂財。法。無畏。三難行施有三。一財物尠少。而自貧苦施。二可愛惜物。甚愛著物施。三艱辛所獲財物施。四一切門有四。一自財物。二勸他得物。三施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四施與諸來求者。五善士施有五。一淨信施。二恭敬施。三自手施。四應時施。五不惱亂他施。六一切種有六。有七。故有十三。言六者。一無依施。二廣大施。三歡喜施。四數數施。五因器施。六非因器施。言有七者。一一切物施。二一切處施。三一切時施。四無罪施。五有情物施。六方土物施。七財穀物施。七遂求施有八。一匱乏飲食。施以飲食。二乏車乘。三衣服。四嚴具。五資生什物。六種種塗飾香鬘。七舍宅。八光明皆如第一句。八此世他世樂施有九。謂財無畏法各有三故。財有三者。一清淨如法物。二調伏慳恡垢。三調伏藏積垢。二即捨財物執著。三即捨受用執著。無畏三者。一濟拔師子虎狼鬼魅等畏。二王賊等畏。三水火等畏。法施三者。一無倒說法。二稱理說法。三勸修學處。九清淨施有十。一不留滯施。二不執取施。三不積聚施。四不高舉施。五無所依施。六不退轉施。七不下劣施。八無向背施。九不望報施。十不希異熟施。餘廣如彼論。然九門自性皆一。一切皆二皆三。難行皆三。一切門皆四。善士皆五。一切種皆或六或七。共有十三。遂求皆八。二世樂皆九。清淨皆十。而相隨度異。然下文中九門之內。或多或少。不必具全。若一一配。乃成繁碎。隨顯配之。知法包含。
佛子。此菩薩為大施主。凡所有物。悉能惠施。
疏 今初含攝前四。及與六七。謂一者施主惠施。顯施自性。惠有二義。一惠即是施。二謂巧惠籌量可不。凡所有物悉能施者。攝餘五門。謂一若內若外。二若難若易。三財法無畏。四一切種門。五隨求與故。
鈔 含攝前者。即示此經包含之相。下別配之。一者施主。即九門中初一也。雜集第八云。云何施圓滿。謂數數施故。無偏黨施故。隨其所願圓滿施故。依此義故。經作是說。為大施主者。此顯數數施及由慣習成性。數數能故。謂一若內若外。即九門一切施中前二義也。二若難若易。即難行。三財法無畏。即一切施中後義。四攝第四一切門第六一切種。五即遂求。故攝五門。
*二離所不應。
其心平等。無有悔吝。不望果報。不求名稱。不貪利養。
疏 離所不應。即清淨施。文有五句。以攝十義。心平等者。畧有四義。一無執取。離妄見故。二不積聚施。觀漸與頓。皆平等故。三不高舉。但行謙下。不與他競。離憍慢故。四無向背。不朋黨故。言無有悔吝者。此有三義。一不退弱。施已無悔故。二不下劣。勝物無吝故。三不留滯。速與無吝故。言不望果報者。不求異熟果故。不求名稱者。無所依故。不貪利養者。不望報恩故。
*三彰其意樂。
但為救護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為學習諸佛本所修行。憶念諸佛本所修行。愛樂諸佛本所修行。清淨諸佛本所修行。增長諸佛本所修行。住持諸佛本所修行。顯現諸佛本所修行。演說諸佛本所修行。令諸眾生離苦得樂。
疏 彰其意樂中。有十二句。攝上二門。謂前十一句。明善士施。此有五相。一但為救護者不損惱故。二攝受者。自手授與故。三饒益者。應其時故。上三下益。次有八句。明其上攀。不出二意。一淨信故。二恭敬故。八中一創起習學。二憶持不忘。三愛樂不捨。四淨治其障。五更修增廣。六住撓不斷。七令不隱沒。八演以示人。後令諸眾生離苦得樂。結歸慈悲。即二世樂。上但為之言。流下諸句。又上救護。是無畏施。攝受是財。饒益是法。
*第二廣顯名相中。廣前一切施也。亦具諸施。恐繁不配。文中二。先現行財施。後願行法施。財中復二。一隨相。二離相。前中亦二。一明施行。二迴向行。前中亦二。初願受勝生行施。二示異類身行施。今初。
鈔 先現行財施等者。即九門中一切。施中之三相也。前六度章。雖皆畧示。今更依攝論釋之。本論云。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財施。三無畏施。無性釋云。言法施者。謂無染心如實宣說契經等法。言財施者。謂無染心施資生具。無畏施者。謂心無損害。濟拔驚怖。
佛子。菩薩摩訶薩修此行時。令一切眾生歡喜愛樂。隨諸方土有貧乏處。以願力故。往生於彼。豪貴大富財寶無盡。假使於念念中。有無量無數眾生詣菩薩所。白言。仁者。我等貧乏靡所資贍。飢贏困苦命將不全。惟願慈哀施我身肉。令我得食以活其命。爾時菩薩即便施之。令其歡喜心得滿足。如是無量百千眾生而來乞求。菩薩於彼曾無退怯。但更增長慈悲之心。以是眾生咸來乞求。菩薩見之倍復歡喜。作如是念。我得善利。此等眾生。是我福田。是我善友。不求不請而來教我入佛法中。我今應當如是修學。不違一切眾生之心。
疏 於中文四。一願具施緣。即方便意樂。先作意故。亦即廣前為大施主。二假使下。難求能求。三爾時菩薩下。明難捨能捨。舉難況易。即便施者。無留滯也。四如是下。明一切無違。有三意樂。初即廣大意樂。能廣行故。二但更下。即歡喜意樂也。三作如是念下。恩德意樂也。我今應下。是隨順心。
*第二示異類身而行布施。
又作是念。願我已作現作當作所有善根。令我未來。於一切世界一切眾生中受廣大身。以是身肉。充足一切飢苦眾生。乃至若有一小眾生未得飽足願不捨命。所割身肉亦無有盡。
疏 回現施善。未來受身。以悲深故。亦廣大心也。
*第二迴向行。
以此善根願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證大涅槃。願諸眾生食我肉者。亦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獲平等智。具諸佛法廣作佛事。乃至入於無餘涅槃。若一眾生心不滿足。我終不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 初自期大果。亦廣大意樂也。後願施田。亦得二果。是善好意樂。
*第二明離相施。即清淨意樂也。隨相離相。行必同時。言不竝彰。故分前後。應將離相。別別貫前。如大般若。不欲繁文。故併居一處。前後體勢。類此可知。
鈔 隨相等者即總示儀式。如大般若者。如般若清淨。徧歷八十餘科。遞為其首。成百餘卷。如清淨既爾。若以無生為首。亦徧歷諸法無性。無得無相等。一一皆然故賢首云。若歷事僃陳。言過二十萬頌。今併隨相。居於一處。併諸離相。居於一處猶般若目故。束乃數紙。展則成多。
*文分為三。初入空觀。次法空觀。後二觀之益。即成彼岸智。今初。
菩薩如是利益眾生。而無我想。眾生想。有想。命想。種種想。補伽羅想。人想。摩納婆想。作者想。受者想。
疏 如是利益眾生者。牒前事行。欲顯正利益時。即無我想等故。所無之法。畧有十句。我謂主宰。諸蘊假者也。故智論三十五云。於五蘊中。我我所心起故。瑜伽大同此說。此句為總。但是一我。隨事立下別名。然由迷緣實性。計有即蘊異蘊之我既了性空。迷想斯寂。故云無也。若別別觀無之所以。如十定品第二辨。二眾生者。智論云。五蘊和合中生故。瑜伽名為有情。謂諸賢聖。如實了知。唯有此法。更無餘故。
鈔 智度論云五。陰和合中生。故名為眾生。瑜伽等者。論有二解。今是其一。言唯有此法者。有此有情法。有情即識。言無餘者。無彼識外餘我體也。
疏 三有想者。智論瑜伽。俱名生者。謂計我人。能起眾事。如父生子故。有即所起諸趣生也。四命者。謂命根成就故。瑜伽云。壽命和合。現存活故。五種種者。智論名為眾數。謂陰界入等諸因緣。是眾數法故。新譯名異生。能受異趣生故。
鈔 智論云。從我人。有陰界等眾數之法。又取我人為陰界入諸法之數故。眾多之法。是種種義。
疏 六補伽羅者。此云數取趣。瑜伽云。計有我人。數數往取諸趣無厭故。此名依一聲中呼一人。若依多聲中呼多人。即云補特伽羅。七人者。有靈於土木之稱。智論云。行人法故。大般若名士夫。瑜伽釋云。能作一切士夫用故。八摩納婆。此云儒童。謂計有我人為少年有學之者。此名依一聲中但呼一人。若呼多人。多聲中呼。應云摩納婆嚩迦也。九作者者。作諸業故。智論云。手足能有所作故。十受者者。智論云。計後世受罪福果報故。大般若第三四。大品第二。及金剛般若中說。數有增減。名或小異。大意不殊。迴向十定。準斯會釋。
*二明法空觀。
但觀法界。眾生界。無邊際法。空法。無所有法。無相法。無體法。無處法。無依法。無作法。
疏 菩薩既了法空。安有我耶。故上云。人空。非如二乘人空法有。故此直云。但觀法界空等。法界眾生界。總舉所觀法體。不出此二。菩薩了知。究竟無差。橫則無邊。等虛空故。豎則無際。離始終故。空法者。此二皆空也。空亦總句何以知空。但有名字。無實所有故。無何所有。一外無自共之相狀。二內無有為無為之體性。三無所住之處所。謂不在內外中間有中住故。四無二法之相依有去不留空故。五無造作之功用。故無所有。無所有故空。空故眾生界即法界也。
鈔 一外無自共之相狀者。自相者。謂色碍相。受領納等。各別所屬。共相者。謂五蘊等。同無常苦空無我。此二皆外相也。二為無為諸法之體。諸法不出此二。有去不留空者。明空有無二故。有即是空。若去於有。即已去空。若有去存空。則空有為二故。
*第三觀益。
作是觀時。不見自身。不見施物。不見受者。不見福田。不見業。不見報。不見果。不見大果。不見小果。
疏 九句皆云不見者。窮於法性。到彼岸故。初三即是三輪。福田者。施所生也。業約成因招果。剋獲為果。酬因曰報。習因習續於前。習果剋獲於後。習因習果。通名為因能牽後報。此報酬因。此則果通現得。又報謂有漏。果謂無漏。同是當果。漏無漏殊。小施小果。大施大果。
鈔 剋獲為果者。此釋果報有二義。一果通現在。報唯未來。如修初禪為習因。證得初禪為習果。故云習因習續於前。習果剋獲於後。上一重因果。望其當報。總名為因。生於初禪梵眾等天。方名感報。故上云。酬因為報。此則下結示。二又報謂有漏下。則果之與報。俱在未來。大施大果等者。此等有三。一以一物施等為小。多物施為大。二小心施為小。大心施為大。自利無常等為小。心利他空觀等為大。二近果為小。究竟果為大。
*第二願行法施。
爾時菩薩。觀去來今一切眾生所受之身。尋即壞滅。便作是念。竒哉眾生愚癡無智。於生死內受無數身。危脆不停速歸壞滅。若已壞滅。若今壞滅。若當壞滅。而不能以不堅固身求堅固身。我當盡學諸佛學。證一切智。知一切法。為諸眾生說三世平等。隨順寂靜不壞法性。令其永得安隱快樂。佛子。是名菩薩摩訶薩第一歡喜行。
疏 文分為二。初觀悲境為起願由。二我當盡學下。起願利益。不壞法性是堅固因。安隱快樂是堅固果。
論 第一歡喜行中。檀波羅密為體。有四十三行經。分為五叚。一佛子何等為歡喜行已下。至令一切眾生歡喜愛樂。有九行半經。明行檀波羅密。學佛所修行分。二隨諸方土有貧乏處已下。至不違一切眾生之心。有十行半經。明此位菩薩見貧乏之處。誓願生彼富貴家。悉捨資財及以身命饒益分。三又作如是念已下。至三藐三菩提。有八行半經。明菩薩於饑餓劫中。作廣大身捨之濟乏。四菩薩如是已下。至不見大果不見小果。有六行半經明知真無想分。補特伽羅。此曰數數取趣。摩納婆想者。此曰少年。亦曰儒童。意云。不分別善惡老少。悉皆施與。五從爾時菩薩觀去來今已下。至第一歡喜行。有七行半經。明觀眾生不堅。自求堅固身令永安隱分。
*第二饒益行。釋相之中。先畧。後廣。皆顯三聚。含於九戒。今初畧中。文三。初明持相。次彰離過。後顯持意。今初。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饒益行。此菩薩護持淨戒。於色聲香味觸。心無所著。亦為眾生如是宣說。
疏 初句為總。總該三聚。即戒自性。於色聲下。別釋淨義。意地無著。是真律儀。亦為生說。即饒益有情戒也。
*二彰其離過。
不求威勢。不求種族。不求富饒。不求色相。不求王位。如是一切。皆無所著。
疏 亦是於果無依。顯清淨義。
鈔 亦是於果無依。即第九清淨戒之一也。
*三顯持戒意。
但堅持淨戒。作如是念。我持淨戒。必當捨離一切纏缚。貪求熱惱。諸難逼迫。毀謗亂濁。得佛所讚平等正法。
疏 初句為總。盡壽堅持。作如是下。以誓自要。成上堅相。謂一切利養恭敬他論。本隨煩惱。不能伏故。一切惡止。得佛正法。是真善行。
鈔 謂一切利養等者。出堅相也。四分戒云。明人能護戒。能得三種樂。名譽及利養。死得生天上。若希此三。非真堅持。本隨煩惱者。下經自出。彼又具明。纏即隨惑。縛即根本。言一切惡止者。即是律儀。善行即是攝善。
疏 纏謂八纏。即無慚。無愧。掉舉。惡作。惛睡。慳嫉。初二障戒。正障律儀。次二障止。次二障觀。後二障捨。即障善法饒益。於相修中。纏繞身心。所以偏說。或說十纏。謂加忿覆。於被舉時為重障故。此即隨惑。缚謂四缚。即貪欲。瞋恚。戒取。我見。貪利不遂。熱惱生瞋。梵行命難。則生毀謗。謗則戒取。我則濁亂。不毀不持。方為平等。
鈔 貪利已下。會經四相。初貪利。即經貪求為一。二熱惱即瞋。三諸難逼迫毀謗。即是戒取。四濁亂。即是我見。正於持戒而說四故。然其戒取。由癡而生。不了諸難而生毀謗。亦是邪見。同三業故。故亦不出三毒。及見。我見特為諸見之主。不毀不持釋經得佛所讚平等正法。故淨名第三見阿 佛品云。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恚。不進不怠。不定不亂。不智不愚。不誠不欺。不來不去。不出不入。今取此勢。但用一戒中義耳。不犯故。事相無違。不持故。了戒空寂。
*第二廣顯三聚。即分為三。初攝律儀。二攝眾生。三攝善法。
鈔 初攝律儀等者。梁攝論云。一攝律儀戒。謂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證法。三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
*今初。
佛子。菩薩如是持淨戒時。於一日中。假使無數百千億那由他諸大惡魔詣菩薩所。一一各將無量無數百千億那由他天女。皆於五欲善行方便。端正姝麗傾惑人心。執持種種珍玩之具。欲來惑亂菩薩道意。爾時菩薩作如是念。此五欲者是障道法。乃至障礙無上菩提。是故不生一念欲想。心淨如佛。
疏 初即堅持不犯為第一難持。文中亦二。先顯難持之境。謂多而且麗。加以惑心。日日長時。故為難也。
鈔 今初即堅持不犯者。即難行戒。準瑜伽論第四十二。有其三種。一者菩薩現在。具足大財大族。自在增上。棄捨如是大財大族自在增上。具受菩薩淨戒律儀。是名第一難行戒。二者菩薩若遭急難。乃至失命。於所受戒。尚無缺減。何況全犯。三者如是徧一切。行住作意。恒住正念。常無放逸。乃至命終。於所受戒。無有誤失。尚不犯輕。何況犯重。釋曰。今即第一。次二疏中具之。
疏 後爾時菩薩下。起觀對治。即能持於難持也。言乃至者。準大品云。貪著五欲。障礙生天。況復菩提。勝事皆障。故云乃至。
*第二攝眾生戒。
唯除方便教化眾生。而不捨於一切智心。佛子。菩薩不以欲因緣故。惱一眾生。寧捨身命。而終不作惱眾生事。菩薩自得見佛已來。未曾心生一念欲想。何況從事。若或從事。無有是處。爾時菩薩但作是念。一切眾生於長夜中。想念五欲。趣向五欲。貪著五欲其心決定。耽染沉溺。隨其流轉。不得自在。我今應當令此諸魔及諸天女一切眾生。住無上戒。住淨戒已。於一切智。心無退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入於無餘涅槃。何以故。此是我等所應作業。應隨諸佛如是修學。
疏 於中四。初明忘犯濟物。如祇陀末利。唯酒唯戒。唯除教化。即行於非道。不捨智心。即通達佛道。
鈔 祇陀末利者。末利夫人。為救廚子。飲酒塗飾等。祇陀太子。為順國人。亦和飲酒。而不忘戒。竝如別說。
疏 二佛子下。輕身益物。為第二難持。乃至捨命。亦無缺故。三菩薩自得下。彰持分齊。是第三難持。謂恒住正念。無誤失故。即以難況易。以誤況故。本性慣習故。分齊者。初發心住。了見心性成正覺故。解法無生。常見佛故。觸境皆佛。豈容佛所生欲想耶。四爾時菩薩下。明深起大悲。是善士相。在文分三。初悲物著欲。二生勸持心。三徵釋所以。今初七句。初二為總。無時不起。是長夜中。想念下別。一想念未得。二趣向可得。三貪著已得。四決謂為淨。五耽染無厭。六迷醉沈溺。七隨境流轉。八欲罷不能。
鈔 深起大悲者。論云。云何菩薩善士戒。畧有五種。謂諸菩薩自具尸羅一。勸他受戒二。讚成功德三。見聞法者。深心歡喜四。設有毀犯。如法悔除五。釋曰。今正當中三疏文自配。自具尸羅。前文已有。已毀令悔。文中畧無。
疏 二我今下。生勸持心。初勸他持戒。次住淨戒下。兼讚戒功德。三徵釋者。大悲益他。菩薩家業故。
*第三明攝善法戒。文分為二。初明自分現攝。後辨勝進當攝。今初。善法雖多。不出悲智故。文中畧舉。於中分三。初雙標悲智。二然知已下。雙釋二相。三如是解者已下。雙明二果。今初。
作是學已。離諸惡行。計我無知以智入於一切佛法。為眾生說。令除顛倒。
疏 先智後悲。智中先明離過。謂離惡行無明。後以智下。明其成德。為眾生下。即是攝悲。
*二雙釋二相中。悲智雙運。文分為二。先以智導悲。自成正觀。二一切諸法下。通明入法。顯彼倒因。今初。
然知不離眾生有顛倒。不離顛倒有眾生。
疏 文有四對。前三二互相望。後一當體以辨。前三對中。前二不離。後一不即。即顯生之與倒。非即離也。眾生即能起顛倒之人乃染分依他顛倒。即所起之妄。是徧計所執。初對明不離者。謂依似執實故。離生無倒。依執似起。離倒無生。
鈔 謂依似執實者。眾生是依他似有故。顛倒。謂執似為實。如依繩之依他。執為蛇實。依執似起者。即唯識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謂依徧計之執。起依之似。似即眾生。
於顛倒內有眾生。不於眾生內有顛倒。
疏 第二對明不相在。重釋前義。言不離者。明因果相待緣成。非先有體。二物相在。因中無果故。倒內無生。若必有者。則應徧計是依他起。果中無因故生內無倒。若要令有者。則應無有不倒眾生。
鈔 初云因中無果故倒內無生者。順說正義也。次若必下。反釋揀非。非先有故。徧計是因。因中有果故。徧計中有依他起。果中無因故生內無倒者。順說正義也。若要令有下。反釋揀非也。若果有因。有眾生等即有顛倒。今有不倒眾生。故知果中無有因也。
亦非顛倒是眾生。亦非眾生是顛倒。
疏 第三對明不即。不壞因果能所徧計之二相故。由前二對。則知生倒。非一非異。非即非離。
鈔 第三對者。因即能徧計。果即所徧計。所徧計即依他也。由前已下。結歸中道。
顛倒非內法。顛倒非外法。眾生非內法。眾生非外法。
疏 第四對當體以辨。倒心託境方生。故非內法。若是內者。無境應有。境由情計。故非外法。若是外者。智者於境不應不染。既非內外。寧在中間。則當體自虛。將何對他以明即離。眾生亦爾。既蘊求無。故非內法。離蘊亦無。故非外法。既非內外。亦絕中間。本性自空。何能起倒。將何對他明非即離。既如是知。則自無倒。為物說此。倒惑自除。
*二通明入法。
一切諸法虗妄不實。速起速滅無有堅固。如夢。如影。如幻。如化。誑惑愚夫。
疏 顯彼倒因。謂由不達緣成不堅。妄生徧計。故云誑惑愚夫。實則愚夫自誑。若獼猴執月。
鈔 實則愚夫自誑者。如獼猴執月。月豈有心誑獼猴耶。愚夫執虛為實。明是自誑。經云。誑愚夫者。是愚夫不了之境。義似誑耳。
*三雙明二果。即前悲智所成之果也。亦九戒中二世樂戒也。
鈔 即前悲智者。如是解者。覺了一切等。即智果也。通達生死及與涅槃。具二果也有大悲故。通達生死。有大智故。通達涅槃。又自度等。即智果也。令他得度。即悲果也。二利皆即悲智果耳。亦九戒中者。論云。當知此戒。畧有九種。謂諸菩薩為諸有情。於應遮處而正遮止一。於應開處而正開許二。是諸有情應攝受者正攝受之三。應調伏者正調伏之四。菩薩於中身語二業常清淨轉。是則名為四種淨戒。復有所餘施。忍。精進。靜慮。般若波羅密多。俱行淨戒。則為五種。總說名為九種淨戒。能令自他現法後法。皆得安樂。釋曰。今但通說悲智之果。智果了一切行。即般若相應。故云亦是。若別配者。令他解脫離垢。即是遮止開許。斯即制聽二戒。可以離垢解脫。其令他安隱。即是攝受。令他調伏。其名全同。皆令他得二世樂也。五度助戒。含在其中。有攝善故。
如是解者。即能覺了一切諸行。通達生死及與涅槃。證佛菩提。自得度令他得度。自解脫令他解脫。自調伏令他調伏。自寂靜令他寂靜。自安隱令他安隱。自離垢令他離垢。自清淨令他清淨。自涅槃令他涅槃。自快樂令他快樂。
疏 先總後別。總中由解諸法不實幻化。是覺了諸行。了行相虛。名達生死。知行體寂。是了涅槃。了之究竟。即得菩提。自得度下。別有九對。一度苦。二脫集。以了生死故。三調之以道。四寂之以滅。以了涅槃故。次四即證四諦之德。如次配上。謂由斷苦。故得安隱等。九即證佛菩提之樂。
*第二勝進當攝。
佛子。此菩薩復作是念。我當隨順一切如來。離一切世間行。具一切諸佛法。住無上平等處。等觀眾生。明達境界。離諸過失。斷諸分別。捨諸執著。善巧出離。心恒安住無上。無說無依。無動。無量。無邊。無盡。無色。甚深。智慧。佛子。是名菩薩摩訶薩第二饒益行。
疏 於中有二十句。前十具勝德。一順佛。二離世。三行勝法。四住等理。五等慈。六明智。七離過。八忘緣。九捨執。十不斷煩惱而入涅槃。後十住深智。末句為總。即是佛智。餘別顯深廣之義。一上無過。二言不及。三離依著。四無變動。五超數量。六無邊畔。七無終盡。八絕色相。由上故深。
論 第二饒益行中。以戒波羅密為體。有四十二行經。分為五叚。一佛子何等為菩薩饒益行已下。至得佛所讚平等正法。有六行半經。明於五塵境界不著分。二佛子菩薩如是持淨戒時已下。至一切智心。有八行經。明魔將天女不能惑亂分。三佛子已下。至無餘涅槃。有八行半經。明菩薩不以五欲惱眾生分。四何以故已下。至令他快樂。有十三行半經。明善自調伏。方能說法令他得樂分。五佛子已下。至饒益行。有六行經。明得離世間行入甚深智慧分。
*第三無違逆行。即是忍度。於釋相中。文分二別初畧辨行相。後對境正修。今初。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違逆行。此菩薩常修忍法。謙下恭敬。不自害。不他害。不兩害。不自取。不他取。不兩取。不自著。不他著。不兩著。亦不貪求名聞利養。但作是念。我當常為眾生說法。令離一切惡。斷貪瞋癡憍慢覆藏慳嫉諂誑。令恒安住忍辱柔和。
疏 分三。一修忍行。二離忍過。三修忍意。今初。常修忍法。即標行所屬。謙下等言。彰忍之相。文有十句。初總顯自性。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若海之下。百川歸焉。恭敬崇彼。安敢不忍。不自害下九句。別明通有三釋。一約三毒。二就三業。三據三忍。初云前三治瞋行忍。瞋必害故。一無如前境而自刑害。二力及害他三以死相敵。無論先後一時。但取兩害。次三治貪成忍。故梁攝論云。取是貪愛別名。一自貪名利。二使彼令取。或隨喜彼取。三兼行上二。後三治癡修忍。癡故執著。一著己德能。云何毀我。二彼人若是。云何辱我。三俱染可知。此九皆過。菩薩正觀。以不不之。能治之觀。下文自辨。
鈔 一無如前境者。天宮云。自害畧由五緣。謂貪。瞋。邪見。愚癡。不善心。
疏 二約三業者。害必加身。著必由意。自他讚舉。名為取也。苟心讚他。尚為諂媚。況自稱舉。故竝安忍之。
鈔 苟心讚他者。智論五十三說舍利弗讚須菩提。善說法。好人相。不自讚。不自毀。於他外人。亦不讚毀。若自讚。非大人相。不為人讚而便自美。若自毀者。是妖諂人。若毀他者。是讒賊人。若讚他者。是諂媚人。須菩提了無生法故。舍利弗雖讚而不諂。以稱實讚故。又以斷法愛故。心不高。亦不愛著。但益無障礙因。所謂一切法無所依止。故無障礙。又言。取即是著。
疏 三約三忍者。害即冤害。取即不能安受饑寒等苦。妄受取故。著則不見諦理。由見諦理。三忍皆成。故思益云。諸法念念滅。其性常不住。於中無罵辱。亦無有恭敬。若節節解身。其心常不動等。又上三即約違順中容之境。故成三毒。餘可準思。二亦不下。離忍過也。名引中人。利誘下士。菩薩上士。故不貪求。三但作下。修忍之意也。所以修者。先自忍已。後為生說。令修忍行。離惡斷惑。是內安忍。惑亡智現。則住法忍。既去煩惱鑛穢。則身心柔和。堪任法器。如彼鍊金。上來皆是清淨忍也。
*第二對境修忍。廣顯行相。文中分二。先明修忍行。後明修忍意。前中有三。初耐冤害。次安受苦。三諦察法。
鈔 初耐冤害等者。三忍之義。畧見初會。今更重依攝論釋之。無性論云。耐冤害者。是諸有情成熟轉因。世親釋云。能忍他人所作怨害。勤修饒益有情事時。由此忍力。化生雖苦。而不退轉。言安受苦忍者。是成佛因。寒熱饑渴種種苦事。皆能忍受。無退轉故。言諦察法忍者。是前二忍所依止處。堪忍甚深廣大法故。世親釋云。堪能審諦觀察諸法。或由諦察為前二依者。世親釋云。由此忍力。建立次前所說二忍。梁攝論云。由觀察法忍。菩薩能入諸法真理。此忍即是前二依處。以能除人法二執故。
*今初分二。先彰難忍之境。後明能忍之行。此亦難行忍也。
鈔 此亦難行忍下。難行有三。一忍贏劣有情所不饒益。二忍自臣隸所不饒益。三忍種性卑賤所不饒益。今同第三。
*今初。
佛子。菩薩成就如是忍法。假使有百千億那由他阿僧祇眾生來至其所。一一眾生。化作百千億那由他阿僧祇口。一一口。出百千億那由他阿僧祇語。所謂不可喜語。非善法語。不悅意語。不可愛語。非仁賢語。非聖智語。非聖相應語。非聖親近語。深可厭惡語。不堪聽聞語。以是言詞。毀辱菩薩。又此眾生。一一各有百千億那由他阿僧祇手。一一手。各執百千億那由他阿僧祇器仗。逼害菩薩。如是經於阿僧祇劫。曾無休息。
疏 分三。初明口加毀辱故。梁攝論以耐冤害。亦名他毀辱忍。畧顯十種。一觸忌諱故。二惡軌則故。三令憂慼故。四無風雅故。五極庸賤故。六詮邪惡故。七不入人心故。八詮猥雜故。九極鄙惡故。十極麤獷故。以是言下。總結所作。多人多口。各多惡言。二又此下。身加逼害。上二事廣。三如是經下。總辨長時。是謂難忍之境也。
*二明能忍之行。
菩薩遭此極大楚毒。身毛皆豎。命將欲斷。作是念言。我因是苦。心若動亂。則自不調伏。自不守護。自不明了。自不修習。自不正定。自不寂靜。自不愛惜。自生執著。何能令他心得清淨。
疏 先結前生後。謂遭前極苦。二作是念下。正顯忍相。以失自要。文有十句。初一假設不忍。失念易志。故云動亂。餘九明失。一則不調瞋恚。二則不護根門。三迷忍法門。四不修忍行。五隨風外轉。六動亂內生。七不惜善根。八未忘彼此。上八自損。由此不能利他。今能忍故。以不不之。便成八行。自他俱利。自他俱調。若說此勝利。成善士行。
*二安受苦忍。
菩薩爾時復作是念。我從無始劫。住於生死受諸苦惱。如是思惟。重自勸勵。令心清淨而得歡喜。善自調攝。自能安住於佛法中。亦令眾生同得此法。
疏 雖仍前文。義當安受。故引往所受苦。以況今苦。而欲安受所以引者。無始。顯昔苦時長。諸苦。明其事廣。雖事廣時長。而空無二利。今時促苦少。能成忍度。自利利他。安不忍哉。故鍊磨頌云。汝已惡道經多劫。無益受苦尚能超今行少善得菩提。大利不應生退屈。由斯重自勸勉誡勵。令淨而無亂。喜不憂慼。調其瞋蔽。攝護根門。是自住忍法。令物同忍。
鈔 故鍊磨頌者。唯識論第九。明資糧位。釋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云此位二障雖未伏除。修勝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鍊磨其心。於所證修。勇猛不退。一聞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深遠。心便退屈。引他況已證大菩提者。鍊磨自心。勇猛不退。釋曰。即第一菩提廣大屈。引他況已。鍊廣者無邊大者無上。深者難測。遠者時長。由斯故退。引他鍊之。攝論頌云。十方世界諸有情。念念速證善逝果。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屈。唯識論云。二聞施等波羅密多。甚難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樂。能修施等。鍊磨自心勇猛不退。釋曰。即第二萬行難修屈。省己增修鍊。頌云。汝昔惡經多劫。無益勤苦尚能超。今行少善得菩提。大利不應生退屈。唯識論云。三聞諸佛圓滿轉依。極難可證。心便退屈。引他粗善。況己善因。鍊磨自心勇猛不退。釋曰。即第三轉依難證屈。引粗況玅鍊。頌云。博地一切諸凡夫。尚擬遠證菩提果。汝已勤苦經多劫。不應退屈卻沈淪。唯識論云。由斯三事。鍊磨其心。堅固熾然。修諸勝行。釋曰。今是十行。正是其位。故疏引之。
*第三諦察法忍。
復更思惟。此身空寂。無我我所。無有真實。性空無二。若苦若樂皆無所有。諸法空故。我當解了。廣為人說。令諸眾生滅除此見。是故我今雖遭苦毒。應當忍受。
疏 亦仍前起。故云復更。斯則一忍之中。便具三忍。表非全異故。一境具明。文分三別。一自成法忍。文有五句。初句總標。無我已下。釋成空義。以苦。空。無常。無我。四行釋之。倒為其次。又約大乘。故苦樂等雙遣。一人我法我兩亡。二常與無常非實。相待有故。三空有俱寂。故云無二。四苦樂皆遣。云無所有。二諸法空下。令他成忍。眾生迷空。故應為說。皆清淨忍也。三是故下。結行應修。然莊嚴論中。由三思五想。則能忍受。一思他毀辱我。是我自業。二思彼我俱是行苦。三思聲聞自利。尚不以苦加人。此三文在安受忍中。思昔諸苦。自他調攝。故言五想者。一本親想。眾生無始。無非親屬故。二修法想打罵不可得故。三修無常想。四修苦想。五修攝取想。即此文攝。對前可思。
*第二明修忍意。
為慈念眾生故。饒益眾生故。安樂眾生故。憐愍眾生故。攝受眾生故。不捨眾生故。自得覺悟故。令他覺悟故。心不退轉故。趣向佛道故。是名菩薩摩訶薩第三無違逆行。
疏 文有十句。義兼通別。通則三忍皆為此十。在義可知。別則為初五故。修耐冤害。慈念為總。次但欲饒益於他。不懼他不饒益。本欲安人。豈當加報。愍彼淪倒。寧懷恨心。以忍調行。攝諸恚怒。次一安受苦忍。隨逐眾生。無疲苦故。次二句。為覺自他。修諦察法。後二通於前三。上一為言下流至此。斯即九中二世樂也。
鈔 愍彼淪倒者。準智論云。羅睺羅被外道打悲泣。人問其故。答曰。我苦少時爾。奈渠長苦何。即愍其淪溺。而言倒者。亦愍其因。但由顛倒。如提婆菩薩被外道開腹。弟子欲追。菩薩廣說法空。誡諸弟子云。此等顛倒妄見我。人故生此惡。不了性空。無有真實等。斯即九中二世樂者。論云。二世樂忍有九。謂菩薩住不放逸。一於諸善法悉能堪忍二。於諸業熱悉能堪忍三。於諸饑渴四。於蚊虻觸五。於諸風日六。於蛇蠍觸七。於諸劬勞所生種種若身若心疲倦憂惱八。於墮生老病死苦等有情現前哀愍而修忍行九。上七皆有悉能堪忍之言。論云。如是順忍。得二世樂。斯亦總相愍念眾生。令得二世樂也。
論 第三無違逆行。以忍波羅密為體。有三十行經。分為三段。一佛子已下。至忍辱柔和。有五行半經。明不害自他。忍辱柔和分。二佛子已下。至令他心得清淨。有十三行半經。明菩薩身語加害堪忍分。三菩薩爾時已下。至無違逆行。有十行半經。明菩薩觀空成忍分。
*第四無屈撓行。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屈撓行。
疏 撓者。曲也。弱也。即牢強精進也。
*釋相中二。先總顯其相。後隨難別釋。前中文三。初正顯精進。二性無下。明離過失。三但。為下。辨進所為。此之三段。初即總舉。次是釋精。謂無雜故。三是釋進。趣所為故。今初。
此菩薩修諸精進。所謂第一精進。大精進。勝精進。殊勝精進。最勝精進。最妙精進。上精進。無上精進。無等精進。普徧精進。
疏 正顯中。初句標行所屬。所謂已下。顯勝列名。精進多名。望業用故。初第一者。亦是首義。此義有三。一大故第一。謂為大菩提故。二勝故第一。光明功德故。三殊勝故第一。謂超出故。第二大亦三義。一最勝故大。勝中極故。如世大王。二最玅故大。事理融通故 。如世大德。三上故大。行體高上。如世尊長。第三勝者亦有三義。一無上故勝。不可加故。二無等故勝。不可匹故。三暜徧故勝。體周法界。無可勝故。
鈔 此義有三者。此十地勢。十句相釋。以二三四釋於初句。以五六七釋第二大字。以八九十釋第三勝字。文竝可知。
*二離過。
性無三毒。性無憍慢。性不覆藏。性不慳嫉。性無諂誑。性自慙愧。終不為惱一眾生故而行精進。
疏 離過中。即難行精進。性無間雜。最為難故。先離自惱之過。謂本隨煩惱。任運不起。故曰性無。圓融教中。地前得爾。後終不為下。明離惱他。
*三辨進所為中。有二十句。具含三種精進。但為是被甲。四弘願故。而行即是方便加行。所為之法是所攝善。
鈔 具合三種者。唯識說三。一被甲。二攝善。三利樂。
*文分為四。初三斷惑。次七度生。次四知法。後六求佛。即四弘也。今初。
但為斷一切煩惱故。而行精進。但為拔一切惑本故。而行精進。但為除一切習氣故。而行精進。
疏 初斷現行。次斷種子。後斷餘習。
*次七度眾生。
但為知一切眾生界故。而行精進。但為知一切眾生死此生彼故。而行精進。但為知一切眾生煩惱故。而行精進。但為知一切眾生心樂故。而行精進。但為知一切眾生境界故。而行精進。但為知一切眾生諸根勝劣故。而行精進。但為知一切眾生心行故。而行精進。
疏 度眾生中。為成十力智故。煩惱是漏。意令其盡。境界。即徧趣行。心行。義兼於業。生死。義兼宿住。處非處力。總故不明。
*三有四句知法。
但為知一切法界故。而行精進。但為知一切佛法根本性故。而行精進。但為知一切佛法平等性故。而行精進。但為知三世平等性故。而行精進。
疏 知法中。初總餘別。別中一事法界。若自入法。則以淨信為根本。若約利他。則以慈悲為根本等。二即理法界。云平等性。三事理無礙法界。三世之事。即平等理性也。事隨理融。義含事事無礙。
*四有六句求佛。
但為得一切佛法智光明故。而行精進。但為證一切佛法智故。而行精進。但為知一切佛法一實相故。而行精進。但為知一切佛法無邊際故。而行精進。但為得一切佛法廣大決定善巧智故。而行精進。但為得分別演說一切佛法句義智故。而行精進。
疏 求佛中。初二即智。初句教智光明。後句證智。次二知境。先真後俗。後二皆權智。前句知機識藥。後句四辨宣陳。分別演說。即是樂說。說於法義。句即是辭。上之四弘。初二知苦斷集。後二修道證滅。即無作四諦之境也。
*第二隨難別釋。於中二。先明被甲精進。後明利樂精進。今初。
佛子。菩薩摩訶薩成就如是精進行已。設有人言。汝頗能為無數世界所有眾生。以一一眾生故。於阿鼻地獄經無數劫備受眾苦。令彼眾生一一得值無數諸佛出興於世。以見佛故具受眾樂。乃至入於無餘涅槃。汝乃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能爾不耶。答言我能。設復有人作如是言。有無量阿僧祇大海。汝當以一毛端滴之令盡。有無量阿僧祇世界盡末為塵。彼滴及塵。一一數之悉知其數。為眾生故。經爾許劫。於念念中受苦不斷。菩薩不以聞此語故。而生一念悔恨之心。但更增上歡喜踊躍。深自慶幸得大善利。以我力故。令彼眾生永脫諸苦。
疏 今初全同瑜伽之文。但論以被甲為初。約先心自誓故。本業三進之中。初名大誓。今居攝善之後。就假設遇緣耳。文有兩番問答。初番可知。
鈔 今初全同瑜伽者。四十二云。一擐誓甲。若我脫一有情苦。以千大劫為一日夜。處於地獄。經爾所時。證大菩提。乃至過此千俱胝倍。無懈怠心。況短時苦薄耶。有能於此生少淨信已。長養無量勇猛大菩提性。況成就耶。故云約先心自誓。
疏 後設復有下第二番中。更難於前。得大善利者。我本發心。願代物苦。但慮不容相代。今聞苦身。能遂順本悲心。不慮時長。但增喜慶。長劫不懈。況盡壽耶。一念不悔。即忘身無間。自慶得利。即平等通達有深功德。為難行也。
鈔 有深功德者。瑜伽難行精進有三。若諸菩薩。無問遠離諸衣服想。諸飲食想。諸臥具想。及己身想。於諸善法。無間修習。曾無懈怠。是名第一難行精進。若諸菩薩如是精進。盡眾同分。於一切時。曾無懈廢。是名第二難行精進。若諸菩薩。平等通達。功德相應不緩不急。無有顛倒。能引義利。精進成就。是名第三難行精進。今文具三。長劫不懈。況盡壽耶。即是第二。一念不悔。即亡身無間。即是第一。自慶已下。即第二。前行初離過。亦此第一。
*第二利樂精進。
菩薩以此所行方便。於一切世界中。令一切眾生乃至究竟無餘涅槃。是名菩薩摩訶薩第四無屈撓行。
疏 即用前加行攝善。以利眾生。令彼涅槃。真安樂也。
論 第四無屈撓行。以精進波羅密為體。有三十七行半經。分為三段。一佛子已下。至一切佛法句義故而行精進。有二十二行半經。明菩薩不求世利。為求佛一切智故行精進分。二佛子菩薩摩訶薩已下。至答言我能。有六行經。明菩薩為眾生入地獄受苦無辭勞分。三設復有人已下。至無屈撓行。有八行半經。明菩薩為饒益眾生故。多劫受苦不辭勞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