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六 淨行品第十一

*釋此一品。五門分別。初來意。

疏 來意者。夫欲階玅位。必資勝行。有解無行虛費多聞。故前品明解。此品辨行。又前明入理觀行。今辨隨事所行。又前行此願並義次第。故次來也。

*次釋名。

疏 釋名者。梵云具折囉。此云所行。波利此云皆也。遍也。戍(輪聿)提。云清淨也。謂三業隨事緣歷。名為所行。巧願防非離過成德。名為清淨。又悲智雙運。名為所行。行越凡小故稱清淨。以二乘無漏。不能兼利。非真淨故。得斯意者。舉足下足盡文殊心。見聞覺知皆暜賢行。文殊心故。心無濁亂。是曰清淨。暜賢行故。是佛往修諸佛菩薩同所行也。所行即淨。持業釋也。

*三宗趣。

疏 宗趣者。以隨事巧願防心不散增長菩薩悲智大行為宗。成就暜賢實德為。

*四解妨。

疏 解妨者。問。文中但辨一百餘願。何有行耶。答。文中辨行畧有數重。謂就所歷事中。始自出家。終於臥覺。皆是行也。觸境不迷。善達事理。智行也。以願導智。不滯自利。大悲行也。上二不二。悲智無礙行也。遇違順境。心不馳散。止行也。智不沈沒。觀行也。即止觀雙運行也。又對於事境。善了邪正。當願眾生。皆假觀也。知身空寂。心無染著。空觀也。見如實理。中觀也。或先空後中。或先假後空。或一或二。或一念頓具。斯為玅達三諦觀之行也。又所造成行皆施眾生不起二乘之心。安忍強輭兩境。或境善品。心不異緣。玅達性空。善巧迴轉。皆願利物。同趣菩提。二乘天魔所不能動。善知藥病。決斷無差。即十度齊修之行也。又皆願利生。皆成佛德。見惡必令其斷。見善必令其具。即四弘誓願之行也。故智首總標諸德以求其因。文殊令善用心。頓獲眾果。但言惟願。豈不惑哉。復有問言。夫玅行者。統唯無念。今見善見惡願離願成。疲役身心。豈當為道。答。若斯見者。離念求於無念。尚未得於真無念也。況念無念之無礙耶。又無念但是行之一也。豈成一念頓圓。如上所明也。行學之者願善留心。

論 將釋此品。約作四門分別。一釋品名目。二釋品來意。三釋品宗趣。四隨文釋義。一釋品名目者。何故名為淨行品。以無始諸見無明貪瞋癡愛。今已發菩提心。信樂正法。頓翻諸見。成其大願。長大悲門。若但以三空無相對治。不生大慈大悲。不能成就暜賢行故。欲行長路。非足不行。欲行大悲。入暜賢門充法界行者。於一切見聞覺知而無過失。便成萬行莊嚴。皆勤修習此一百四十大願門。便於生死海中見聞覺知一切諸行悉皆清淨。入暜賢行故。故名淨行。若無此願。設斷煩惱二乘行故。設是菩薩即生淨土。以此一百四十大願門。頓能淨其一切塵勞。便成普賢法界行故。故名淨行。以此大願莊嚴一切世間諸行總為法界一切道場。故名淨行。以此諸見成大善根。故名淨行。二釋品來意者。為明前問明品。是成其十信中解故。此品成其十信之行故。此品須來。乃至果行圓滿已來不離此大願故。三釋品宗趣者。以智首是下方頗梨色世界。佛號梵智。明是一切諸佛法。本自體白淨無染之智。以為能問之人。文殊師利菩薩。即是一切諸佛善擇玅慧。為說法之主。以一切諸佛根本智慧之門善自為問答之主伴。說一百四十大願之門。以成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十一地等普賢法界無盡行海。又隨位修道上煩惱。六位中。一位有二十。六位共有一百二十。根本十無明。皆因身見邊見。二見有二十。共隨位進修。染淨煩惱。總有一百四十。為防此障。起一百四十願。令進修者。從初信心。理事圓融。達其願體。無虧自心根本淨智玅擇之慧。動寂俱真不偏修故。是故蕐藏世界。有如須彌山微塵數風輪所持。其上一切莊嚴。因大願風輪。能持萬行。以行招果故。因以願力堅持報得風輪持剎故。又云。如是蕐藏莊嚴。皆從暜賢願力起。為無願故。行乃不成即莊嚴不現。不感無盡依果報故。由是義故。信心之上。法性悲智玅慧萬行總依佛有而為進修。不得別有。若離佛別有自法者。不成信心。不成十種勝解。不成修行。設苦行精勤。是邪精進。勤苦累劫。生人天中。一念貪瞋一時焚盡。是故此品下文云。住去來今諸佛之道。隨眾生住恒不捨離。如諸法相悉能通達。斷一切惡具足眾善。當如暜賢。色像第一。一切行願皆得具足已上明宗趣竟。意明迴凡小所執心境差別業。皆成願海。具暜賢門。四隨文釋義。如文自具。

*第五釋文中二。先智首問。舉德徵因。後文殊答。標德顯因。今初。亦先標問答之人。後陳所疑之問。今初。

爾時智首菩薩問文殊師利菩薩言。

疏 此二菩薩。為顯圓修。歷事巧願。必智為導故。事近旨遠。唯圓行故。文殊則般若觀空。智首則漚和涉事。涉事不迷於理。故雖願而無取。觀空不遺於事。故雖空而不證。是為權實雙游。假茲問答。

鈔 漚和涉事者。梵語其舍羅。此云方便善巧。即肇公宗本論文。論云。漚和般若者大慧之稱也。諸法實相謂之般若。能不形證漚和功也。適化眾生謂之漚和。不染塵累般若力也。然則般若之門觀空。漚和之門涉有。涉有未始迷虛。故常處有而不染。不厭有而觀空。故觀空而不證。是為一念之力。權慧具矣。一念之為力權慧具矣。好思歷然可解。

*二陳所問中。有二十云何。總十一段。段各十句。成一百一十種德。第一段明三業離過成德。二得堪傳法器。三成就眾慧。四具道因緣。五於法善巧。六修涅槃因。七滿菩薩行。八得十力智。九十王敬護。十能為饒益。十一超勝尊貴。此十一中。若就相顯。二四與六此三唯因。八及十一此二唯果。餘通因果。或攝為四對因果。初二十句問福因福果。先因後果。次二十句問慧因慧果。先果後因。三二十句問巧解因觀行果。四有五段問修行因成德果。初一為因。餘四為果。或分為二。初十云何問淨行體是問因義。後十云何問行所成。是問果義。以善修七覺等。亦是淨行之能故。皆言云何得者。為修何行而得之耶。初十望後。故說為因。望歷緣巧願。成淨行體。即是於果。未是圓果而是分果。故上總云。舉果徵因。今分為二。初之一段。總問其果。後十別明。今初十句。

佛子。菩薩云何得無過失身語意業。云何得不害身語意業。云何得不可毀身語意業。云何得不可壞身語意業。云何得不退轉身語意業。云何得不可動身語意業。云何得殊勝身語意業。云何得清淨身語意業。云何得無染身語意業。云何得智為先導身語意業。

疏 得此十種三業。成下十果。由無過三業。故超勝尊貴。由不恚害。故常為饒益。由無餘惑。不可譏毀。故十王敬護。由惡緣不可壞得佛十力。由修行不退轉滿菩薩行。由遠離諸相如如不動成涅槃因。由德行殊勝故於法善巧由體清淨如虛空。故成具道緣。由涉境無染。故得堪傳法器。由智先導。故成就眾慧。又由後十。能成就此十。以十三業永無失等。唯佛不共。分分無失亦通於因。又此十句初一總顯無過。次八別顯無過。後一總出其因。若以智慧為先導身語意業常無失故。又於中八。前二離過。後六成德。

鈔 又由後十下。二先果後因釋。以初十句為果。後之十段百句為因。故云永無失等。唯佛不共。永無失等者。等下九句不害業等。言不共者。即十八不共法。今約分分故為後因。

*後十段別明中。初一異熟果。次四士用果。次二離繫果。次一增上果。後二等流果。今初即修道之器。以菩薩起修行時。要具此十。方成二利之行。

鈔 初一異熟果者。俱舍顯相頌云。異熟無記法。有情有記生。等流似自因。離繫由慧盡。若因彼力生。是果名士用。除前有為法。有為增上果。釋曰。初二句。異熟果相。但是無覆無記。不通非情。從善惡感。名有記生。次句等流果相似於同類。徧行自因。次句離繫果相。由慧盡者。慧即擇也。盡即滅也。謂此擇滅離繫所顯。故將擇滅釋離繫果。次二句士用果相。若法因彼勢力所生。如因下地加行心力。上地有漏無漏定生。及因清淨靜慮心力。生得變化無記心等離繫。名為不生士用。為因道力證得。亦得士用果名。後二句增上果相。有為法生。餘法不障。是增上果。故唯有為。除前巳生有為之法。謂果望因。或俱或後。必無前果後因。故云除也。除此前外。餘諸有為。謂之增上果。論云。增上之果問。士用增上二果何殊。答。士用果名唯對作者。增上果稱通對所餘。如匠所成對能成匠。俱得士用。增上果名對餘非匠。唯增上果。非匠不造。故非士用。瑜伽三十八云。習不善故。樂住不善等。為等流果或似先業。後果隨轉。釋曰。此有二義。釋於等流。後義果似於因。即俱舍意。如殺生因等。得短壽果。前義即於後果之上。行因似因。如前世殺生今亦好殺等。瑜伽又云。以道滅惑。名離繫果。四人工等事。由此成辦稼穡財利等果。為士用果。若眼識等。是眼根等增上果。身分不壞是命根增上果。二十二根。各起自增上果。當知一切。名增上果。餘例可知。然上所引俱舍。即是根品。彼論以六種因。成斯五果。非今所要。

云何得生處具足。種族具足。家具足。色具足。相具足。念具足。慧具足。行具足。無畏具足。覺悟具足。

疏 十事。瑜伽具釋。一常生中國有佛法處。二種族尊貴。非下賤等。三生信向三寶修善之家。非外道等家。四形色端嚴非醜陋等。五具丈夫相。諸根不缺。六正念不忘。亦宿念現前。七慧悟高明善解世法。八柔和調善。離過修行。九志力堅強。故無怯弱。十性自開覺不染世法。又無畏者。依智度論。菩薩有四種無畏。一總持無畏。於法記持不懼忘失。二知根無畏。知根授法不懼差失。三決疑無畏。隨問能答。不懼不堪。四答難無畏。有難皆通不懼疑滯。今竝皆得。故云具足。又此十事。若約法者。生在佛家。是生處具足等。思之。又具足者。唯佛一人。云云。

鈔 又此十事下。約法生在佛家者。菩提心家故。等於餘句。謂二種族即具佛種性。謂自性住性。習所成等。三明家。即真如為家。亦四家故。四家如七地。四明見佛性。如見色故。涅槃云。佛性有二。一色。二非色。如來所見為色故。五相。謂有悲智等為菩薩相故。餘之五句。經自約法。可知。又具足下。重釋具足之言。上約橫具為具足。今約豎說之。

*第二有四段明士用果。

云何得勝慧。第一慧。最上慧。最勝慧。無量慧。無數慧。不思議慧。無與等慧。不可量慧。不可說慧。

疏 四段者。一慧為揀擇。二力。謂修習。三善巧。謂智。四道品助修。悉以三業而得成就。今初言慧者。即道之體。十中一勝世間故。二過二乘故。三揀權教故。四佛果超因故。上四揀劣。餘六當體。一無分量。二無若干。三超言念。四無等匹。五難比校。六唯證相應。欲言其有無相無形。欲言其無聖以之靈。欲言俱者。慧無二體。欲言雙非非無詮顯。故不可說。

云何得因力。欲力。方便力。緣力。所緣力。根力。觀察力。奢摩他力。毗鉢舍那力。思惟力。

疏 第三力者。即具道因緣。皆言力者。此十各有資道之能故。一因力者。即是種性。謂已有習種。無倒聞熏與性種合。故名為因。梁攝論云。多聞熏習。與阿賴耶識中解性和合。一切聖人以此為因。無性攝論云。此聞熏習。雖是有漏。而是出世心種子性。

鈔 即是種性者。謂種性位。由於習種。合於性種。方名種性也。性種。即自性住性。為正因性。即是涅槃第一義空性也。習。即新熏修成之性。決為佛因。稱為種性。引證可知。

疏 二欲力者。有勝欲樂。希大菩提。及起行故。三方便者。謂造修力。依六方便。成悲智故。一慈悲顧戀。二了知諸行。三欣佛玅智。四不捨生死。五輪迴不染。六熾然精進。攝論廣說。四緣力。謂善友勸發。五所緣力。即所觀察悲智之境。六根。謂信等。七觀察者。謂於自他事理藥病善揀擇故。八奢摩他。此云止。九毘鉢舍那。此云觀也。瑜伽起信等論。深密涅槃等經。廣辨其相。具如別章。今畧顯其相以為十門。一心行稱理攝散名止。二止不滯寂不礙觀事。三由理事交徹而必俱遂。使止觀無礙而雙運。四理事形奪而俱盡。故止觀兩亡而絕寄。五絕理事無礙之境與泯止觀無礙之心。二而不二。故不礙心境而一味。不二而二。故不壞一味而心境兩殊。六由即理之事。收一切法。故即止之觀。亦見一切。七由此事即是彼事。故令止觀見此心即是彼心。八由前中。六則一多相入而非一。七則一多相是而非異。此二不二同一法界止觀無二之智。頓見即入二門同一法界而無散動。九由事則重重無盡。止觀亦普眼齊照。十即此普門之智為主。故頓照普門法界時。必攝一切為伴。無盡無盡。是此華嚴所求止觀。十思惟者。籌量應作不應作故。

云何得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欲界善巧。色界善巧。無色界善巧。過去善巧。未來善巧。現在善巧。

疏 第四於法善巧皆約流轉以明。前四流轉之體。三界流轉之處。三世流轉之時。三科之義略如前釋。廣如別章。緣起六地廣明。三界三世如前後釋。皆言善巧者。一善知彼法空無所有。二善知不壞假名分別法相。三加能攝無盡。彌善巧也。

鈔 皆約流轉者。由善巧義。通還滅故。總釋善巧。乃有三義。一知理。二知事。三加能攝無盡。正是事事無礙。兼於事理無礙。故大品云。一切法趣色。色尚不可得。云何當得有趣非趣。一切同歸於空。諸法之空。不異色空故。即事理無礙意。今取一攝一切。即事事無礙善巧。開此為二便有四義。瑜伽五十六七。廣說三科。善巧多約相說。即第二義。

云何善修習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空。無相。無願。

疏 第五修涅槃因。七覺三空。十地品廣說。

*第六七二段明離繫果。

云何得圓滿檀波羅蜜。尸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毗黎耶波羅蜜。禪那波羅蜜。般若波羅蜜。及以圓滿慈悲喜捨。

疏 第六滿菩薩行。初六度四等。修即士用。滿即離繫。治諸蔽故。

云何得處非處智力。過未現在業報智力。根勝劣智力。種種界智力。種種解智力。一切至處道智力。禪解脫三昧染淨智力。宿住念智力。無障礙天眼智力。斷諸習智力。

疏 第七具足十力。竝見上文。

*第八段明增上果。

云何常得天王。龍王。夜叉王。乾闥婆王。阿脩羅王。迦樓羅王。緊那羅王。摩睺羅伽王。人王。梵王之所守護。恭敬供養。

疏 第八十王敬護。是增上果者。即有力增上。由已具德。令彼護故。

*第九十二段明等流果。

云何得與一切眾生為依。為救。為歸。為趣。為炬。為明。為照。為導。為勝導。為普導。

疏 二段明等流果者。由本願力。為依救等。由本行力。為第一等。今初能為饒益。依等十句如迴向初。

云何於一切眾生中為第一。為大。為勝。為最勝。為妙。為極妙。為上。為無上。為無等。為無等等。

疏 第十超勝尊貴。十地論釋。今就佛果畧釋其相。謂如來功德海滿。更無所少。故稱第一。此亦總句。大者。體包法界故。勝者。自利圓滿故。最勝者。利他究竟故。玅者。煩惱障盡故。極玅者。所知障盡故。上者。望下無及故。無上者。望上更無故。無等者。望下無儔故。無等等者。望儔皆是無等者故。所以廣舉諸德者。欲顯行之勝故。 上來問竟。

*第二文殊答。文分為二。第一歎問成益。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告智首菩薩言。善哉佛子。汝今為欲多所饒益。多所安隱。哀愍世間。利樂天人。問如是義。

疏 言饒益者。利益也。言安隱者。安樂也。言利樂者。即上二也。

*第二正酬其問。於中二。先標因成德。酬其舉德。後指事顯因。酬其徵因。今初。

佛子。若諸菩薩善用其心。則獲一切勝妙功德。於諸佛法心無所礙。住去來今諸佛之道。隨眾生住恒不捨離。如諸法相悉能通達。斷一切惡。具足眾善。當如普賢色像第一。一切行願皆得具足。於一切法無不自在。而為眾生第二導師。

疏 初先標其因。謂善用其心。心者。神明之奧。心正則萬德攸歸。言善用者。即後歷緣巧願。觸境入玄。如上所辨。二則獲下。顯所成德。初總。後別。總謂一切勝玅功德。皆因用心。一百四十門德何足難就。可謂一言蔽諸。勝謂獨尊。玅謂離相。又德無不僃云勝。障無不盡名玅。此之總句。亦即酬上十種三業之總句也。於諸佛下九句別顯。句雖有九義亦有十。如次酬上十段之德。一於諸佛法心無所礙者。即初第一堪傳法器德。念慧覺悟皆具足故。二住去來今諸佛之道即上成就眾慧。三世諸佛。唯以佛慧為所乘故。三隨眾生住恒不捨離。即上具道因緣。成就種性欲樂方便。常以眾生為所緣故。四如諸法相。悉能通達。即十善巧義無惑也。五斷一切惡。即七覺二空。揀擇棄惡。無越此故。六具足眾善。即六度四等。七當如暜賢色像第一。由此故得十王敬護。八一切行願皆得具足。即是前文成就十力。得佛果位方具足故。故晉經無此一句。而有成就如來一切種智。斯為十種智力。定無惑也。唯此一段望前不次。以內具種智。外具色相。此二同在果圓。前後無在。或譯者不迴。九於一切法無不自在。故能與物為依為救。為炬為明。十而為眾生第二導師。即是上文於眾超勝。上求第一。唯佛一人。今纔發心。則道亞至尊。故云第二。然舊經中亦云而為眾生第一尊導。故知第二。譯者意也。

*第二指事顯因。於中三。初總徵。次別顯。後總結成益今初。

佛子。云何用心。能獲一切勝妙功德。

*二別顯中。五門分別。一總明大意。文中總有一百四十一願。菩薩大願深廣如海應如迴向非止爾也。此葢示於體示。餘皆倣此。又非無表。一百者。十信圓融一一具十也。四十一者。即四十一位也。明此諸位所有惑障。由此能淨。所有勝行。由此能行故。

鈔 即四十一位者。此約行修有障等。四十二即玅覺位。是所求故。無障非行故。

*二通顯文旨。然此諸願句雖有四。事但有三。義開為六。言三事者。謂初句願所依事。次句願所為境。後二句是願境成益開為六者。初事有二。一者內。謂菩薩自身根識等。經云。菩薩等故。二者外。謂他身。或依正資具等。經云。在家等故。次事亦二種。一能發願者。二所願眾生。經云。當願眾生故。後事亦二。一者自益。由此諸願。成前諸諸德故。二者益他。由此發願願眾生故。此後二句。或前句是因。後句是果。如云所行無逆。成一切智等。或二俱是因。如云巧事師長。習行善法等。或二俱佛果。如云永離煩惱。究竟寂滅等。或俱通因果。如云以法自娛。了妓非實等。或三四二句共成一句。如云演說種種無乖諍法等。亦可後二句中。初句所入法。如云知家性空等。後句所成益。免逼迫等。以不必具。故合為一。

*三別開義類。然上三事中。願所依事。雖有多類。不出善惡依正內外。隨義準之。二願所為境。其一一願。盡該法界一切有情。不同權小。談有藏無故。又願即行。成迴向故。一一皆成所行清淨善業行故。如云知家性空。則菩薩之心。必詣空矣。三願所為境成利益中。由願於他成種種德。自獲如前所說功德。然有二義。一通。二別。通則隨一一願。成上諸德。斯為正意。二別顯者。如願於他得堅固身。心無所屈。則自必成十種三業離過成德之德也。二願於他具足成滿一切善法。則自成就堪傳法器。三願於他深入經藏智慧如海。則自成眾慧。四願於他具諸方便得最勝法。則自成就具道因緣。五願於他語業滿足巧能演說。則自成就十善巧德。六願於他得善意欲洗除惑垢。則自成七覺三空。七願於他所作皆辦具諸佛法。則自成滿菩薩行德。八願於他捨眾聚法成一切智。則自成就如來十種智力。九願於他皆如普賢端正嚴好。則自成就十王敬護。十願於他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則自成饒益為依救德。十一願他得第一位入不動法。則自成就超勝第一德。以斯十一配上答中總別十一段。文並可知。通別交絡。應成四句。謂一切願成一德。一切願成一切德等。以因願一多相即。故成德亦一多鎔融。

鈔 不同權小等者。小乘謂唯佛一人有大覺性。權即五性。談其有者。藏其無者在有佛性中故。又云。通別類異。通即皆有。別則有有佛性。存無佛性。

*四對辨成例。謂若以初後二事相對辨例。畧有十例。一會事同理例。如菩薩在家。事也。性空。理也。二處染翻染例。如若得五欲。染也。拔除欲箭。翻染也。三相似類同例。如若有施令一切能捨等四世同出世例。如上升樓閣。願升正法樓等。五以因同果例。如正出家時。願內佛出家等。六捨偽歸真例。如著瓔珞。願到真實處等。七以人同法例。如見病人。願離乖諍等。八以境成行例。如見湧泉。願善根無盡等。九以妄歸真例。如見婆羅門。願離惡等。十以近同遠例。如受和尚教。願到無依處等。

*五正釋經文。長分為十。初有十一願。明在家時願。二有十五願。出家受戒時願。三有七願。就坐禪觀時願。四有六願。明將行披挂時願。五有七願。澡漱盥洗時願。六有五十五願。明乞食道行時願。七有二十二願。明到城乞食時願。八有五願。明還歸洗浴時願。九有十願。明習誦旋禮時願。十有三願明寤寐安息時願。今初在家有十一願。

佛子。

菩薩在家 當願眾生 知家性空 免其逼迫 孝事父母 當願眾生 善事於佛 護養一切 妻子集會 當願眾生 冤親平等 永離貪著 若得五欲 當願眾生 拔除欲箭 究竟安隱 妓樂聚會 當願眾生 以法自娛 了妓非實 若在宮室 當願眾生 入於聖地 永除穢欲 著瓔珞時 當願眾生 捨諸偽飾 到真實處 上昇樓閣 當願眾生 昇正法樓 徹見一切 若有所施 當願眾生 一切能捨 心無愛著 眾會聚集 當願眾生 捨眾聚法 成一切智 若在厄難 當願眾生 隨意自在 所行無礙

疏 初一總舉在家。以家是貪愛繫縳所故。若了性空。則雖處居家。家不能迫。次一在家行孝願。以是至德行本。故首而明之。大集經云。世若無佛。善事父母。事父母者。即是事佛。父母於我為先覺故。今翻令事佛者。生長法身故。護養一切者。一切眾生皆我子。故護之。一切男女皆我父母。故養之。生生無不從之受身。故平等敬之。法身佛故。

鈔 以是至德等者。即外典意。故孝經夫子語曾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注云。至德者。孝悌也要道者。禮樂也。故上至天子。下至庶人。皆當行孝。無始終也。言行本者。俗典以孝為百行之本。下引佛教證。菩薩戒亦云。孝養師僧父母。孝名為戒。亦名制止。

疏 次四受家室等願。然五欲射心。猶如箭中。王侯有宮。餘皆名室。次五在家所作事業等願。在頸曰瓔。在身曰珞。珞以持衣。瓔以繫冠。一切悉捨。亦捨心也。了聚無性。成佛智也。

*第二出家受戒時。有十五願。

捨居家時 當願眾生 出家無礙 心得解脫 入僧伽藍 當願眾生 演說種種 無乖諍法 詣大小師 當願眾生 巧事師長 習行善法 求請出家 當願眾生 得不退法 心無障礙 脫去俗服 當願眾生 勤修善根 捨諸罪軛 剃除鬚髮 當願眾生 永離煩惱 究竟寂滅 著袈裟衣 當願眾生 心無所染 具大仙道 正出家時 當願眾生 同佛出家 救護一切 自歸於佛 當願眾生 紹隆佛種 發無上意 自歸於法 當願眾生 深入經藏 智慧如海 自歸於僧 當願眾生 統理大眾 一切無礙 受學戒時 當願眾生 善學於戒 不作眾惡 受闍梨教 當願眾生 具足威儀 所行真實 受和尚教 當願眾生 入無生智 到無依處 受具足戒 當願眾生 具諸方便 得最勝法

疏 初一正捨俗家。次三出家方便。僧伽藍者。此云眾園。眾有六和法。則事理一味。故無諍也。大師謂佛。眾所宗故。小謂和尚。親所教故。若約末世。三師為大。七證為小。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故希不退。次四正落髮出家。袈裟者。不正色衣也。亦云染色。表心染於法。要無所染。方曰染也。然二乘之染。亦非真染。必心染大乘。故云具大仙道。為於正法除其結使。方為究竟寂滅。落髮披衣之後。為正出家。

鈔 然二乘等者。即涅槃第二。南經哀歎品。佛訶三修比丘云。汝諸比丘。勿以下心而生知足。汝等今者。雖得出家。於此大乘。不生貪慕。汝諸比丘。身雖得服袈裟染衣。心猶未染大乘淨法。汝諸比丘。雖行乞食。經歷多處。初未曾求大乘法食。汝諸比丘。雖除鬚髮。未為正法。除諸結使。汝諸比丘。今當真實教敕汝等。我今現在。大眾和合。如來法性。真實不倒。是故汝等。應當精進。攝心勇猛。摧諸結使。釋曰。此以小乘方大。尚未能除所知無明。染法空法。常住玅法。故云爾也。

疏 餘七受學戒時。初三自歸。佛在之日。則五受之一。佛滅之後。受五八戒。必依三歸。歸要三者。翻彼外道邪師。邪教。及邪眾故。猶如良醫。良藥。及看病人。煩惱病愈故。為與眾生為緣念故。三寶之義。至下當釋。受學戒者。即十戒也。亦通五戒。優婆塞戒經云。欲受菩薩戒。先應遍受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若尼則六事。及五百戒。受。謂受戒。學。即隨戒願中。即止作二持。闍梨者。此云正行。軌範教授。故云具足威儀。和尚。此云親教。亦云力生。道力自彼生故。故翻云。入無生智。依之得戒。故翻無依。具足戒言。義含二種。一則大比丘戒。二則菩薩戒。亦制意地。方為具足。

鈔 則五受之一者。一善來。二上法。三三歸。四八敬。五羯磨。多釋不同。多依此五。歸要三者。前歸敬序中。已廣說竟。言至下當釋者。即明法品。前是鈔廣。故此指下。和尚等者。此是昔時梵語。即龜茲巳來梵言。正云鄔波陀耶。此云親教。具足戒等者。依比丘戒。則五八十。皆為方便。五眾之最。為最勝法。若菩薩戒為具足。則比丘戒亦為方便。超三乘上。為最勝法。願所成者明是佛果。

*第三七願。明就坐禪。觀時願。

若入堂宇 當願眾生 昇無上堂 安住不動 若敷牀座 當願眾生 開敷善法 見真實相 正身端坐 當願眾生 坐菩提座 心無所著 結跏趺坐 當願眾生 善根堅固 得不動地 修行於定 當願眾生 以定伏心 究竟無餘 若修於觀 當願眾生 見如實理 永無乖諍 捨跏趺坐 當願眾生 觀諸行法 悉歸散滅

疏 初四為修方便。次二正修止觀。後一修行事訖。

*第四明將行披挂時六願。

下足住時 當願眾生 心得解脫 安住不動 若舉於足 當願眾生 出生死海 具眾善法 著下裙時 當願眾生 服諸善根 具足慙愧 整衣束帶 當願眾生 檢束善根 不令散失 若著上衣 當願眾生 獲勝善根 至法彼岸 著僧伽棃 當願眾生 入第一位 得不動法

疏 下衣葢醜。故願得慚愧。上衣即衫襖之輩。前已辨袈裟。故此直云僧伽黎。僧伽黎者。義云和合。新者二重。故者四重。要以重成。故云和合。即是三衣中第一衣故。

*第五澡漱盥洗時有七願。

手執楊枝 當願眾生 皆得妙法 究竟清淨 嚼楊枝時 當願眾生 其心調淨 噬諸煩惱 大小便時 當願眾生 棄貪瞋癡 蠲除罪法 事訖就水 當願眾生 出世法中 速疾而往 洗滌形穢 當願眾生 清淨調柔 畢竟無垢 以水盥掌 當願眾生 得清淨手 受持佛法 以水洗面 當願眾生 得淨法門 永無垢染

疏 楊枝五利。是曰玅法。去穢為淨。西域皆朝中嚼楊枝。淨穢不相雜。此為常規。凡欲習誦。別須用之。盥者。澡也。

鈔 楊枝五利者。一明目。二除痰。三除口氣。四辨味。五消食。新經有十義。朝中嚼楊枝。淨穢不相雜。此兩句語。全是無行禪師於西域寄歸之書。南海寄歸傳。亦廣說之。

*第六乞食道行時。總有五十五願。

手執錫杖 當願眾生 設大施會 示如實道 執持應器 當願眾生 成就法器 受天人供 發趾向道 當願眾生 趣佛所行 入無依處 若在於道 當願眾生 能行佛道 向無餘法 涉路而去 當願眾生 履淨法界 心無障礙 見昇高路 當願眾生 永出三界 心無怯弱 見趣下路 當願眾生 其心謙下 長佛善根 見斜曲路 當願眾生 捨不正道 永除惡見 若見直路 當願眾生 其心正直 無諂無誑 見路多塵 當願眾生 遠離塵坌 獲清淨法 見路無塵 當願眾生 常行大悲 其心潤澤 若見險道 當願眾生 住正法界 離諸罪難

疏 更分為三。初十二願。游涉道路。次見眾會下十九願。所覩事境。後見嚴飾下二十四願。所遇人物。今初錫者。輕也。明也。執此杖者。輕煩惱故。明佛法故。更有多義。具如經辨。今畧明二用。一執為行道之儀。二振以乞食。故發相似之願。無依之道。是真道也。向無餘法。真涅槃也。真淨法界。心所履也。險道有二。一多賊鬼毒獸。二陿徑阻絕。初惑罪苦。凡夫之險道也。後自調滯寂。二乘之險道也。皆為難處不斷生死而入涅槃。正法界也。 初十二願游涉道路竟。

若見眾會 當願眾生 說甚深法 一切和合

疏 二覩事境願。初覩眾會。謂眾聚。多談無義。故願說深法。眾心易乖。故令和合。

若見大柱 當願眾生 離我諍心 無有忿恨

疏 二大柱者。舊經云大樹。梵云薩擔婆(去聲輕呼)。此云樹也。薩擔婆(入聲重呼)。此云柱也。由茲二物。呼聲相濫。古今譯殊。柱有荷重之能。一舍由之而立。翻此。願離我能之諍。忿恨何由而生。

若見叢林 當願眾生 諸天及人 所應敬禮

疏 三德猶叢林。森聳可敬。

若見高山 當願眾生 善根超出 無能至頂 見棘刺樹 當願眾生 疾得翦除 三毒之刺 見樹葉茂 當願眾生 以定解脫 而為蔭映 若見華開 當願眾生 神通等法 如華開敷 若見樹華 當願眾生 眾相如華 具三十二 若見果實 當願眾生 獲最勝法 證菩提道 若見大河 當願眾生 得預法流 入佛智海 若見陂澤 當願眾生 疾悟諸佛 一味之法

疏 十一陂澤者。畜水曰陂。不集諸流。故願一味。

若見池沼 當願眾生 語業滿足 巧能演說

疏 十二。說文曰。穿地通水曰池。沼即池也。取其盈滿。引法流故。亦可巧思穿鑿。能有說故。

若見汲井 當願眾生 具足辯才 演一切法

疏 十三汲者。取也。辨才演法。猶綆汲水。

若見涌泉 當願眾生 方便增長 善根無盡 若見橋道 當願眾生 廣度一切 猶如橋梁 若見流水 當願眾生 得善意欲 洗除惑垢 見修園圃 當願眾生 五欲圃中 耘除愛草 見無憂林 當願眾生 永離貪愛 不生憂怖 若見園苑 當願眾生 勤修諸行 趣佛菩提

疏 無憂林者。處之忘憂故。 十九願所覩事境竟。

見嚴飾人 當願眾生 三十二相 以為嚴好

疏 三見嚴飾下。二十四願。所遇人物。

見無嚴飾 當願眾生 捨諸飾好 具頭陀行 見樂著人 當願眾生 以法自娛 歡愛不捨 見無樂著 當願眾生 有為事中 心無所樂 見歡樂人 當願眾生 常得安樂 樂供養佛 見苦惱人 當願眾生 獲根本智 滅除眾苦

疏 六云獲根本智滅眾苦者。若得見道無分別根本智。則斷惡道業無明故。三塗若滅。則三苦八苦亦皆隨滅。死及取蘊。直至金剛後根本智。則能永斷。

鈔 三苦八苦等者。由三塗苦滅。故生老病苦亦滅。由斷此惑。不造十惡業。故無怨憎會苦。由斷分別欲貪。故無求不得苦。及愛別離苦。從此唯有死及取蘊。至金剛無間道根本智。斷彼二苦。雖有漏善法。此時猶在行苦所隨。由彼勝智。照同法性。於解脫道。不待擇滅。任運棄捨。功歸無間上約法相說。取正體無分別智。名為根本。以望加行得名。雖通諸位。而見道金剛二處最顯。故畧舉之。又有約法性。以本覺為根本智。以與始覺為根本故。此唯約解脫道證理時。與根本冥合。乃名獲得本覺根本。從此永無死及取蘊。雖斷惑證理。立二道名。然同一剎那。獲智亦爾。是故無間道斷見修二障種時。即是解脫道時斷也。

見無病人 當願眾生 入真實慧 永無病惱

疏 七願入真實慧。永無病惱者。此有二種。一約入真見道之慧。斷身病之苦惱。及煩惱病。謂一切惡趣諸煩惱品所有粗重。是分別起。亦為身病遠因。至歡喜地真見道中一剎那斷。頓證三界四諦真如。身病及惑。永不復有。二約金剛心慧。頓斷一切諸煩惱病及習氣隨眠。證極圓滿真實勝義。諸惑永亡。依上解者。真實慧者。即根本智。但約所滅惑苦不同耳。

鈔 一約入真見道者。亦有二義。例同斷苦。斷身病之苦。牒前所斷。及煩惱病。是此所斷。謂一切下。出所斷體。粗重即是種子。分別揀於俱生。亦為身病遠因者。非近因故。如房色過度。是身病近因。由貪故爾。即為遠因。一剎那斷者。至初地中廣釋。頓證三界四諦真如。至十迴向中釋。二約金剛心等者。即俱生也。此上所轉捨。依上解下。結成前二也。

具疾病人 當願眾生 知身空寂 離乖諍法

疏 八四大乖違成病。知空。則永無所乖。

見端正人 當願眾生 於佛菩薩 常生淨信 見醜陋人 當願眾生 於不善事 不生樂著 見報恩人 當願眾生 於佛菩薩 能知恩德 見背恩人 當願眾生 於有惡人 不加其報

疏 於佛菩薩能知恩德者。諸佛菩薩。始自發心。暜緣眾生。難行苦行。不顧自身。垂形六道。隨逐眾生。見其造惡如割支體。迄成正覺隱其勝德。以貧所樂法。誘攝拯救。見其憍恣。示迹涅槃。留餘福教。以濟危苦。故自頂至足。從生至死。皆佛之蔭。斯之恩德。何可報耶。得人小恩。常懷大報。不知恩者。多遭橫死。故經云。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為牀座徧三千。若不傳法利眾生。畢竟無能報恩者。故為自利利人。如說修行。為報佛恩耳。

鈔 諸佛菩薩下。文中有三。初列十恩。一發心暜被恩。二難行苦行恩。猶如慈母。嚥苦吐甘。捨頭目髓腦。國城妻子。剜身千燈。投形餓虎。香城粉骨。雪嶺亡軀。如是等事。皆為眾生。三不顧自身者。一向為他恩。曾無一念。自為於己。猶如慈母。但令子樂。自殺不辭。經云。菩薩所修功德行。不為自己及他人。但以最上智慧心。利益眾生故迴向。四垂形六道恩。謂已證滅道。應受無為寂滅之樂。而垂形六道。徧入三塗。長劫救物。入於地獄。以身救贖一切眾生。五隨逐眾生恩。上辨橫徧六道。今約長劫不捨。如子見父視父而已。無出離心。如來隨之。如犢逐母。備將萬行。隨逐救攝。如須彌音徧淨天王。得隨諸眾生永流轉生死海解脫門。六見其造惡。如割支體。即大悲深重恩。故善財童子謂無憂德神云。聖者。譬如有人。唯有一子。愛念情至。忽見被人。割截支體。其心痛切。不能自安。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見諸眾生。造煩惱業。墮三惡趣。受種種苦。心大憂惱。若見眾生。起身語意三種善業。生人天趣。受身心樂。菩薩爾時生大歡喜。今畧舉悲深。喜亦深故。七迄成正覺隱其勝德者。即隱勝彰劣恩。十蓮蕐藏塵數相。海滴難稱無盡之德。竝隱不彰。但云百劫修成三十二相。三十四心。斷見修惑。五分法身。覺樹初圓。如老比丘。同五羅漢。故法蕐中脫珍御服。著弊垢衣。執除糞器。往到子所。八以貧所樂法。誘攝拯救。即隱實施權恩。圓頓一乘隱而不說。乃以三乘人天小法。教化眾生。此上二句。即淨名經第三香積品中。彼諸菩薩問維摩詰。今世尊釋迦牟尼。以何說法。維摩詰言。此土眾生。剛強難化。故佛為說剛強之語。以調伏之。言是地獄。是畜生。是餓鬼。是諸難處。是愚人行。是身邪行。是身邪行報等。乃云如是剛強難化眾生。故以一切苦切之言。乃可入律。彼諸菩薩。聞說是巳。皆曰。未曾有也。如世尊釋迦牟尼佛。隱其無量自在之力。乃以貧所樂法。度脫眾生。斯諸菩薩。亦能勞謙。以無量大悲。生是佛土。九見其憍恣。示跡涅槃者。示滅生善恩。故法蕐經云。若佛久住於世。薄福之人。不種善根。貧窮下賤。貪著五欲。入於憶想妄見網中。若見如來常住不滅。便起憍恣。而懷厭怠。不能生難遭之想。恭敬之心。是故如來以方便說。比丘當知。諸佛出世。難可值遇。乃至云。斯眾生等。聞如是語。必當生於難遭之想。心懷戀慕。渴仰於佛。便種善根。四十七經有涅槃佛事。與此大同。十留餘福教以濟危苦者。即悲念無盡恩。謂世尊同人中壽。應壽百年。留二十年福。以庇末法弟子。大集月藏分第十卷云。悲愍眾生故。捨壽第三分。令我法海滿洗浴諸天人。假 使毀禁戒。悉住不退地。若有撾打彼。即為打我身。若有罵辱者。則為毀辱我。又云。留白毫之福以覆弟子。言留教者。即三藏八藏。廣益眾生。依之修行。皆得成佛。形像塔廟。乃至舍利。一興供養。千返生天等。故自頂至足下。結成恩重。得人下。引經證成。共引三經。初即涅槃第二十八。二不知恩者。即此經四十八隨好品。故經云下。三引他經。先一偈。具足經文唯自利下。取意引彼。亦一偈云。唯有傳持正法藏。宣揚教理施群生。修習一念契真如。即是真報如來者。會意可知。

若見沙門 當願眾生 調柔寂靜 畢竟第一

疏 沙門。此云止息。畢竟止息。唯大涅槃。

見婆羅門 當願眾生 永持梵行 離一切惡 見苦行人 當願眾生 依於苦行 至究竟處 見操行人 當願眾生 堅持志行 不捨佛道 見著甲胄 當願眾生 常服善鎧 趣無師法

疏 世之甲胄。隨於師旅。進忍甲胄。趣於無師。

見無鎧仗 當願眾生 永離一切 不善之業 見論議人 當願眾生 於諸異論 悉能摧伏 見正命人 當願眾生 得清淨命 不矯威儀

疏 能離五邪。方為正命。謂一詐現奇特。二自說功德。三占相吉凶。四高聲現威。令他敬畏。五為他說法。行此五事。若為利養。皆邪命也。第三句。通願離五。第四句。但離初一。

若見於王 當願無生 得為法王 恒轉正法 若見王子 當願眾生 從法化生 而為佛子 若見長者 當願眾生 善能明斷 不行惡法

若見大臣 當願眾生 恒守正念 習行眾善

疏 明斷。方稱長者。守王正法。始曰大臣。 二十四願所遇人物竟。

若見城郭 當願眾生 得堅固身 心無所屈 若見王都 當願眾生 功德共聚 心恒喜樂 見處林藪 當願眾生 應為天人 之所歎仰

疏 第七若見城郭下。二十二願。到城乞食時願。初三總處。王都。則賢達輻輳。林藪。則眾德攸歸。

入里乞食 當願眾生 入深法界 心無障礙 到人門戶 當願眾生 入於一切 佛法之門 入其家已 當願眾生 得入佛乘 三世平等

疏 次三入家。未入則諸家差別。入已。唯一無多。如入佛乘無二三也。

見不捨人 當願眾生 常不捨離 勝功德法 見能捨人 當願眾生 永得捨離 三惡道苦 若見空鉢 當願眾生 其心清淨 空無煩惱 若見滿鉢 當願眾生 具足成滿 一切善法 若得恭敬 當願眾生 恭敬修行 一切佛法 不得恭敬 當願眾生 不行一切 不善之法 見慙恥人 當願眾生 具慙恥行 藏護諸根 見無慚恥 當願眾生 捨離無慚 住大慈道

疏 次八乞食得不。藏護諸根者。瑜伽名善守根門。淨名云。所見色與盲等。乃至云。知諸法如幻相是也。

鈔 瑜伽名善守根門者。即第二十三論云。云何根律儀。謂如有一能善安住。密護根門。防守正念。乃至廣說。云何名為密護根門。謂防正念。常委正念。乃至防護意根。及正修行意根律儀等。淨名云。所見色等者。即迦葉章。令迦葉以空聚想入於聚落。所見色與盲等。所聞聲與響等。所嗅香與風等。所食味不分別。受諸觸如智證。知諸法如幻相無自性。無他性。本自不然。今則無滅等。是故藏護諸根。則不犯塵境。成六自在王。豈為六賊所劫奪耶。

若得美食 當願眾生 滿足其願 心無羨欲 得不美食 當願眾生 莫不獲得 諸三昧味 得柔輭食 當願眾生 大悲所熏 心意柔輭 得麤澀食 當願眾生 心無染著 絕世貪愛 若飯食時 當願眾生 禪悅為食 法喜充滿 若受味時 當願眾生 得佛上味 甘露滿足 飯食已訖 當願眾生 所作皆辦 具諸佛法

疏 次七得食正食。

若說法時 當願眾生 得無盡辯 廣宣法要

疏 後一食訖說法。亦為報施主之恩也。

從舍出時 當願眾生 深入佛智 永出三界 若入水時 當願眾生 入一切智 知三世等 洗浴身體 當願眾生 身心無垢 內外光潔 盛暑炎毒 當願眾生 捨離眾惱 一切皆盡 暑退涼初 當願眾生 證無上法 究竟清涼

疏 第八從舍出下。還歸洗浴時節炎涼五願。可知。

諷誦經時 當願眾生 順佛所說 總持不忘 若得見佛 當願眾生 得無礙眼 見一切佛 諦觀佛時 當願眾生 皆如普賢 端正嚴好 見佛塔時 當願眾生 尊重如塔 受天人供 敬心觀塔 當願眾生 諸天及人 所共瞻仰 頂禮於塔 當願眾生 一切天人 無能見頂 右繞於塔 當願眾生 所造無逆 成一切智 繞塔三匝 當願眾生 勤求佛道 心無懈歇 讚佛功德 當願眾生 眾德悉具 稱歎無盡 讚佛相好 當願眾生 成就佛身 證無相法

疏 第九諷誦下。習誦旋禮時有十願。右者。順義。故普耀經第二亦云。菩薩降神趣右脇者。所行無逆故。佛功德者。謂如來十力等。

若洗足時 當願眾生 具神足力 所行無礙 以時寢息 當願眾生 身得安隱 心無動亂 睡眠始寤 當願眾生 一切智覺 周顧十方

疏 第十若洗足下。寤寐安息時三願一切智覺者。非唯三世齊明。抑亦十方洞曉。一日始終既爾。餘時類然。

佛子。若諸菩薩如是用心。則獲一切勝妙功德。一切世間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乾闥婆阿修羅等。及以一切聲聞緣覺。所不能動。

疏 第三佛子若諸菩薩下。結歎因所成益。若能如上。為善用心。若此用心。則內德齊圓。外不能動。心游大智。故人天不能動。心冠大悲。故二乘不能動。不動有二。一修行時此等不能惑亂故。二不希彼故。

論 已上以世間有此一百四十種事法。頓翻為一百四十種大願。用成十信內修行之心。雖是有為之心。能成十住已後五位之內理智大悲之海。已後入位萬行之海。皆此一百四十大願勝上緣力之所能成故。若初發心菩薩。無此之願。所修解脫。皆成聲聞獨覺之行。設是菩薩。但生淨土。無成佛緣。為此教中發心菩薩。畢竟達此有為。成其理智如也。 淨行品竟。